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玉田镇药品安全信息员考核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 2024-04-23 09:13:18

玉田镇药品安全信息员考核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强化对村级药品安全信息员日常工作的管理,充分发挥我镇药品信息员的监督管理作用,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制订玉田镇药品安全信息员考核办法。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县药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风险管理、全程管控社会共治的原则,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药品安全监管机构,大力加强日常监管力度,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加强风险隐患排查管控,开展重点领域整治,营造安全放心药品消费环境。

二、考核对象

全镇村级药品安全信息员

三、经费保障

药品安全信息员经费补贴由玉田财政局统一发放。

四、考核细则

为推动工作活力,对全体药品安全信息员按照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奖惩。药品安全信息员考核每年度一次,考核金额为全额补贴。

1.信息员按照监管要求定期巡查,开展安全检查工作,并将巡查结果及时反馈至平台后台,如未能按时完成巡查反馈,每次扣减100元。

2.信息员按照镇党委要求完成重要活动、上级检查督导以及其他临时巡查任务,并将巡查结果及时反馈治平台后台如未能按时完成巡查反馈,每次扣减100元。

3.信息员按照上级要求,定期开展宣传活动,包括张贴标语、悬挂条幅、发放科普资料,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如未能按要求完成,每次酌情扣减50-100元

4.信息员实时监测掌握药品安全舆情信息,及时报告重大药品安全事故,协同镇及相关部门对事故开展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如不能有效配合处置舆情、应急事件等工作,每次扣减100元。

5.信息员需按期接受镇药品安全办公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提高履职能力,不按时参加,每次扣减 50 元

6.信息员如有泄密、瞒报、传播不实信息、不能正确履职或者其他违纪违法等行为,按照本考核办法处理第2-6条处理情节严重的,镇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建议村予以调整涉及违法行为,移交相关部门进行依法处置。

7.对镇药品安全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或者在应急工作中表现有优异表现,及时化解和排除重大事件隐患的,经查属实的,全额发放岗位补助。

五、保障措施

玉田镇药品安全信息员考核办法是保障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进行的重要保障措施。该办法经由镇党政联席会研究后试行,试行期间由镇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解释。“办法”由办公室根据工作要求定期进行评估和修订,以确保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执行。

 

                             玉田县玉田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