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田镇药品安全信息员考核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强化对村级药品安全信息员日常工作的管理,充分发挥我镇药品信息员的监督管理作用,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制订玉田镇药品安全信息员考核办法。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县药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风险管理、全程管控社会共治的原则,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药品安全监管机构,大力加强日常监管力度,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加强风险隐患排查管控,开展重点领域整治,营造安全放心药品消费环境。
二、考核对象
全镇村级药品安全信息员。
三、经费保障
药品安全信息员经费补贴由玉田县财政局统一发放。
四、考核细则
为推动工作活力,对全体药品安全信息员按照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奖惩。药品安全信息员考核每年度一次,考核金额为全额补贴。
1.信息员按照监管要求定期巡查,开展安全检查工作,并将巡查结果及时反馈至平台后台,如未能按时完成巡查反馈,每次扣减100元。
2.信息员按照镇党委要求完成重要活动、上级检查督导以及其他临时巡查任务,并将巡查结果及时反馈治平台后台如未能按时完成巡查反馈,每次扣减100元。
3.信息员按照上级要求,定期开展宣传活动,包括张贴标语、悬挂条幅、发放科普资料,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如未能按要求完成,每次酌情扣减50-100元
4.信息员实时监测掌握药品安全舆情信息,及时报告重大药品安全事故,协同镇及相关部门对事故开展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如不能有效配合处置舆情、应急事件等工作,每次扣减100元。
5.信息员需按期接受镇药品安全办公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提高履职能力,不按时参加,每次扣减 50 元
6.信息员如有泄密、瞒报、传播不实信息、不能正确履职或者其他违纪违法等行为,按照本考核办法处理第2-6条处理情节严重的,镇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建议村予以调整,涉及违法行为,移交相关部门进行依法处置。
7.对镇药品安全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或者在应急工作中表现有优异表现,及时化解和排除重大事件隐患的,经查属实的,全额发放岗位补助。
五、保障措施
“玉田镇药品安全信息员考核办法,是保障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进行的重要保障措施。该办法经由镇党政联席会研究后试行,试行期间由镇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解释。“办法”由办公室根据工作要求定期进行评估和修订,以确保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执行。
玉田县玉田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