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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田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遴选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07 16:01     来源:玉田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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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政府:

为择优选择我县2026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体基本条件

1、依法注册登记的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生产服务企业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原则上应从事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没有注册登记,或者虽已办理登记但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个体工商户等服务组织不在范围内。

2、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和生产作业管理制度,信誉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服务主体开展社会化服务应向小农户等经营主体收取服务费用

3、拥有与其申报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服务人员、农业机械设备以及其他相关能力如服务主体自身能力不足,不得承担项目。服务主体不得将承担的项目分包或转包,也不得采取临时合作、加盟等形式变相分包或转包。(服务小农户的面积占比应高于60%)

4、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在村镇公开栏对服务情况进行公示,并通过拍摄视频、照片或截屏等多种形式留存。面向小农户的项目补助资金能通过“社保卡”形式发放。

5、能够接受农业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申报主体应在“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纳入平台管理。

二、项目重点实施内容

玉米收获(含秸秆离田或还田及果穗运输);小麦、玉米(蔬菜)种肥同播;小麦播后镇压作业;秸秆捡拾打捆;旋耕作业;蔬菜移栽作业;卫星(激光)平地;深松深耕;有机肥或沼肥(液)运输到田;有机肥或沼肥(液)施用;灌溉服务;测土配方施肥;土壤养分检测;无人机(卫星遥感)巡田;无人机(卫星遥感)巡田及田间技术服务;全程技术服务(测土配方施肥、无人机(卫星遥感)及田间技术服务);玉米植保作业(单独玉米植保环节不给予补助,与上述其他环节同时开展的给予补助)等。

上述环节除玉米植保外均可单独开展,也可多环节开展,分别计入小麦、玉米、蔬菜及林果产业补助环节内。

请各乡镇积极组织申报,动员本地具备上述资质条件、符合有关要求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上报《2026年(申报主体名称)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书》,并对上报情况进行汇总,填写《玉田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汇总表》同时加盖乡镇公章。

各乡镇务于2026年4月13日17:30前将相关材料上报到玉田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中心(玉田县农业农村局一楼便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6163473)。

 附件:2026年(申报主体名称)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书.docx


玉田县农业农村局

202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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