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声明公告
编号:(2026)-JC005号
根据申请人的遗失声明,玉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对下列宅基地使用证(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予以公告。我机构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后,即予以补发。
联系电话: 0315-6115629
通讯地址: 玉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5月29日
遗失声明
1、因保管不善,王振维宅基地使用证丢失,证号为3-3709号,坐落于玉田县玉田镇庙西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作废。申请人:王振维。
2、因保管不善,江瑞林基地使用证丢失,证号为26-3826号,坐落于玉田县陈家铺镇江查铺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作废。申请人:孙玉芳。
3、因保管不善,王广友宅基地使用证丢失,证号为4-1213号,坐落于玉田县玉田镇西查家屯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作废。申请人:王立才。
4、因保管不善,代福全宅基地使用证丢失,证号为27-0801号,坐落于玉田县散水头镇白家铺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作废。申请人:代福全。
5、因保管不善,杨以桂宅基地使用证丢失,证号为34-1028号,坐落于玉田县彩亭桥镇老公庄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作废。申请人:杨春元。
6、因保管不善,闫满宅基地使用证丢失,证号为2001-0680号,坐落于玉田县虹桥镇珠树坞一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作废。申请人:闫满。
7、因保管不善,李多亮宅基地使用证丢失,证号为5-3544号,坐落于玉田县郭家屯镇姚官屯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作废。申请人:李多亮。
8、因保管不善,吴凤发宅基地使用证丢失,证号为2012转268号,坐落于玉田县虹桥镇马营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作废。申请人:吴凤发。
9、因保管不善,王会坡宅基地使用证丢失,证号为2011转439号,坐落于玉田县郭家桥乡李公庄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作废。申请人:王会坡。
10、因保管不善,张继成宅基地使用证丢失,证号为2-1506号,坐落于玉田县虹桥镇珠树坞一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作废。申请人:张继成。
11、因保管不善,刘国生宅基地使用证丢失,证号为16-0145号,坐落于玉田县鸦鸿桥镇廖家胡同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作废。申请人:刘国生。
12、因保管不善,程林宅基地使用证丢失,证号为冀(2025)玉田县不动产权第0003219号,坐落于玉田县唐自头镇大燕山口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作废。申请人:程林。
13、因保管不善,王吉恩宅基地使用证丢失,证号为30-3018号,坐落于玉田县林西镇杨内官庄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作废。申请人:王兴华。
14、因保管不善,张敏宅基地使用证丢失,证号为12-9-1710号,坐落于玉田县杨家套镇张家选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作废。申请人:张采元。
15、因保管不善,李国全宅基地使用证丢失,证号为3-3047号,坐落于玉田县玉田镇林东前街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作废。申请人:李永顺。
16、因保管不善,韩聪宅基地使用证丢失,证号为90-1375号,坐落于玉田县亮甲店镇小韩庄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作废。申请人:韩聪。
17、因保管不善,高万军宅基地使用证丢失,证号为2015补第0891号,坐落于玉田县亮甲店镇亮水桥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作废。申请人:高万军。
18、因保管不善,康文良宅基地使用证丢失,证号为2010-0667号,坐落于玉田县彩亭桥镇梁庄子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作废。申请人:康文良。
19、因保管不善,王得胜宅基地使用证丢失,证号为2007-5633号,坐落于玉田县郭家屯镇小狼虎庄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作废。申请人:王得胜。
20、因保管不善,王术臣宅基地使用证丢失,证号为1-04410号,坐落于玉田县玉田镇南关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作废。申请人:王树臣。
21、因保管不善,李宝奎宅基地使用证丢失,证号为30-2432号,坐落于玉田县林西镇东黄庄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作废。申请人:李宝奎。
22、因保管不善,田润魁宅基地使用证丢失,证号为18-0758号,坐落于玉田县潮洛窝乡甄三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作废。申请人:田润魁。
23、因保管不善,刘志东宅基地使用证丢失,证号为(2003)-1580号,坐落于玉田县亮甲店镇小泉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作废。申请人:刘志东。
24、因保管不善,王连会宅基地使用证丢失,证号为6-0236号,坐落于玉田县玉田镇曹定府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作废。申请人:王连会。
25、因保管不善,王松祥宅基地使用证丢失,证号为36-02469号,坐落于玉田县孤树镇香椿园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作废。申请人:王宝海。
26、因保管不善,李任丰宅基地使用证丢失,证号为29-4357号,坐落于玉田县林南仓镇后湖定府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作废。申请人:李林。
27、因保管不善,刘学忠宅基地使用证丢失,证号为7-003799号,坐落于玉田县亮甲店镇小泉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作废。申请人:刘学忠。
主办单位:玉田县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315-6112512
冀ICP备09043655号-36 网站标识码:130229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