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玉田县财政局罚没事项清单(2021年版)

发布时间: 2021-09-14 09:41:08









序号事项名称实施
主体
罚款事项没收违法所得事项没收非法财物事项实施依据承办处室备注
1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1、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2、私设会计账簿的;3、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4、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的;5、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6、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7、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的;8、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9、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10、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本法规定的。玉田县财政局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主席令第24号 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正,自2017年11月5日起施行。)第四十二条

监督评价科

综合科


2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罪的处罚玉田县财政局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主席令第24号 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正,自2017年11月5日起施行。)第四十三条

监督评价科

综合科


3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罚玉田县财政局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主席令第24号 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正,自2017年11月5日起施行。)第四十四条

监督评价科

综合科


4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罚玉田县财政局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主席令第24号 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正,自2017年11月5日起施行。)第四十五条

监督评价科

综合科


5随意改变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标准的;随意改变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的;提前或者延迟结账日结账的;在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前,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全面清查资产、核实债务的;拒绝财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财务会计报告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的处罚玉田县财政局对企业可以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国务院令第287号 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九条

监督评价科

综合科


6企业编制、对外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罚玉田县财政局对企业可以处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国务院令第287号 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四十条 

监督评价科

综合科

国资科


7违反规定列支成本费用,截留、隐瞒、侵占企业收入,进行利润分配,处理国有资源,清偿职工债务的处罚玉田县财政局并可以处以不超过违法所得3倍、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第41号 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七十二条

监督评价科

综合科

国资科

8企业和个人隐瞒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截留代收的财政收入;其他不缴或者少缴财政收入的行为的处罚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有以上财政违法行为的处罚
玉田县财政局并处不缴或者少缴财政收入10%以上30%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2005年2月1日起施行)第十三条、第十五条

监督评价科、预算科、行政政法科、教科文科、社保科、农财科、经建科、综合科、国资科、综合治税办公室、非税收入管理局


9企业和个人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以及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挪用财政资金以及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从无偿使用的财政资金以及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中非法获益;其他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以及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行为的处罚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有以上财政违法行为的处罚  
玉田县财政局并处被骗取有关资金10%以上50%以下的罚款或者被违规使用有关资金10%以上30%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  2005年2月1日起施行)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监督评价科、预算科、行政政法科、教科文科、社保科、农财科、经建科、综合科、国资科、综合治税办公室、非税收入管理局
10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印制财政票据;转让、出借、串用、代开财政票据;伪造、变造、买卖、擅自销毁财政票据;伪造、使用伪造的财政票据监制章;未按规定使用财政票据监制章;违反规定生产、使用、伪造财政票据防伪专用品;其他违反财政票据管理规定的行为的处罚
对单位和个人涉及财政收入的财政票据违法行为的处罚  
玉田县财政局对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金额3倍以下不超过30000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0000元以下罚款
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销毁非法印制的票据,没收作案工具《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 2005年2月1日起施行)第十六条          《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0号  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条非税收入管理局
11单位和个人违反财务管理的规定,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款的处罚玉田县财政局对单位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 2005年2月1日起施行)第十七条监督评价科、预算科、行政政法科、教科文科、社保科、农财科、经建科、综合科、国资科、综合治税办公室、非税收入管理局
1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擅自提高采购标准的;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投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处罚玉田县财政局10万元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 2015年3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六条国库科
1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与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在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的;开标前泄露标底的处罚玉田县财政局5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第七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 2015年3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六条国库科
1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采购文件或者伪造、变造采购文件的处罚玉田县财政局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第七十六条国库科
15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处罚玉田县财政局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第七十七条国库科
16集中采购机构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考核中,虚报业绩,隐瞒真实情况的处罚玉田县财政局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第八十二条国库科
1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依照政府采购法和本条例规定的方式实施采购;未依法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政府采购项目信息;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导致无法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或者国家财产遭受损失;未依法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评审专家;非法干预采购评审活动;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对供应商的询问、质疑逾期未作处理;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未按照规定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的处罚玉田县财政局10万元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 2015年3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八条国库科
18集中采购机构内部监督管理制度不健全,对依法应当分设、分离的岗位、人员未分设、分离;将集中采购项目委托其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从事营利活动的处罚玉田县财政局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 2015年3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九条国库科
19采购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而不依法回避的处罚玉田县财政局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 2015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七十条国库科
20供应商向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处罚
供应商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处罚
玉田县财政局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
处以采购金额5‰的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 2015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七十二条国库科
2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的处罚玉田县财政局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 2015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七十四条国库科
22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或者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的处罚,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的处罚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尚不构成犯罪的处罚
玉田县财政局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 2015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七十五条国库科
24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未经批准开设、停止彩票品种或者未经批准变更彩票品种审批事项的;(二)未按批准的彩票品种的规则、发行方式、发行范围、开奖兑奖操作规程发行、销售彩票或者开奖兑奖的;(三)将彩票销售系统的数据管理、开奖兑奖管理或者彩票资金的归集管理委托他人管理的;(四)违反规定查阅、变更、删除彩票销售数据的;(五)以赊销或者信用方式销售彩票的;(六)未经批准销毁彩票的;(七)截留、挪用彩票资金的。玉田县财政局并处违法所得3倍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彩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4号)第三十九条综合科
25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采购不符合标准的彩票设备或者技术服务的;(二)进行虚假性、误导性宣传的;(三)以诋毁同业者等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的;(四)向未成年人销售彩票的;(五)泄露彩票中奖者个人信息的;(六)未将逾期未兑奖的奖金纳入彩票公益金的;(七)未按规定上缴彩票公益金、彩票发行费中的业务费的。玉田县财政局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彩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4号)第四十条综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