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田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玉田县政府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会议精神,并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政府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会议精神,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河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冀发〔2016〕24号),以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为原则,紧密联系实际,突出问题导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统称三项制度),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为建设“科创商贸名城,京东魅力玉田”提供法治保障。
二、任务措施
按照玉田县县政府统一要求,2019年底前,我局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三类行政执法行为中推行三项制度,全面完成我局“三项制度”改革工作任务。
(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健全公开机制,梳理执法内容,明确事前、事中、事后公开事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要不断丰富公示载体,在以部门网站、公示牌,媒体报刊宣传册等载体创新公示形式。
1.制度全覆盖。按照玉田县政府行政执法公示指导意见的要求,制定我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明确执法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等。建立健全对公开信息的审核、纠错和动态调整机制,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公示运行机制。
2.加强事前公开。主要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等信息,并根据部门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动态调整。
3.规范事中公示。主要是在执法过程中主动亮明身份,做好告知说明工作。
(1)各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活动中要统一使用经法制办备案的本系统执法文书样本,按规定出具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并做好说明解释工作。
(2)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检查、调查等执法活动要主动亮明身份,出示省政府统一印制或经备案的行政执法证件。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按规定规范着装和佩戴统一标识。
(3)办公室、服务窗口等固定办事场所要明示工作人员单位、姓名、职务、执法种类和服务事项等信息。
4.推动事后公开。按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决定、行政检查情况等执法结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各行政执法部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守住法律底线。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9年8月-9月)
1.制定民宗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
2.动员部署。召开局会议推行三项制度,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3.培训提高。通过全局干部的培训,提高三项制度组织推动和工作能力。
(二)制定修订制度阶段(2019年10月底前)
结合本局实际,在2019年10月底前完成细化完善本局有关制度、清单、服务指南、流程图等工作。
(三)全面实施阶段(2019年11月底前)
1.规范实施。创新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自2019年10月起按照新修订完善的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全面、严格、规范实施三项制度。
2.优化提升。要注意总结分析在三项制度实施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问题,不断改进和完善。典型经验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注重总结实施三项制度的成果。
(四)整改提高阶段(2019年12月)
监督检查。把三项制度建设不全面、不具体、不及时、不准确、不规范、不到位的进行整改到位。
四、组织保障
我局把推行三项制度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落实。我局成立由齐卫亮任组长,办公室全体为成员的玉田县民宗局推行三项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民宗局办公室,负责具体的日常工作。
附:玉田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
玉田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9年8月1日
玉田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齐卫亮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民宗局局长
成 员: 周 帅 办公室主任
孟一男 统战部民族宗教科科员
刘慧绵 民宗局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民宗局办公室,周帅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