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性规范用语及禁忌用语
(一)政务服务执法中与服务对象沟通时必须使用的见面语,“您好”,“请”,“谢谢”等敬语。常见文明用语如下:
1.您好!
2.对不起,请稍等。
3.请您到XX询问(办理)。
4.请您先看规定,不明白的我来解释。
5.别着急,请坐下来慢慢讲。
6.请不要着急,我尽快给您办。
7.对不起,让您久等了。
8.有话请讲。
9.请听我解释一下,谢谢。
10.请拿好您的东西,再见。
11.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再见。
(二)政务服务及执法工作中不得使用轻蔑、歧视、侮辱、诱导、欺骗、恐吓、威胁性语言。禁止使用如下若干行政执法用语:
1.喂,你找谁?
2.不知道,你问我,我问谁?
3.墙上贴着呢,你不会自己看?
4.不归我管,问别人去。
5.不是说过了吗?怎么还不清楚?
6.你快点,我还有事。
7.怎么搞的,连这个也不懂。
8.你急什么,没看见我一直在忙吗?
9.是你对,还是我对?
10.谁说行,你就找谁去。
11.有意见,找领导去。
12.我的态度就这样,你能怎样?
13.随便你告我啊!
二、具体执法过程规范用语
1.收取申请材料:请坐,我们现在就对您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请稍等。
2.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对不起,经审查,您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原因是XX。因此,现在我们不能受理您的申请。请您按要求XX(说明应补充的资料或者应完善的手续)。
3.申请材料符合要求:我们已对您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了审查。符合申办XX事项应提交材料的要求。对您申请的XX事项,我局将在X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请留下联系方式,以便我局通知或者送达有关决定。
4.确认送达地址:为便于您及时收到相关文书,请您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如实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我们将根据您填写的地址寄送相关执法文书。确认的送达地址适用于行政许可全过程程序。如果送达地址有变更,请及时书面通知我单位变更后的送达地址。如果提供的地址不确切或者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文书无法送达或者未及时送达,您(你单位)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