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玉田县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文书使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 2021-11-25 18:01:15

玉田县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文书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文书(以下简称文书)的管理,维护文书的严肃性,保证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省卫委《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文书是卫生健康执法人员在执法工作过程中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本格式。

第三条 卫生健康监督机构内设稽查部门负责本单位行政执法文书的管理和使用工作,各监督执法科室根据工作需要领取。为提高工作效率,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可采取提前加盖印章等方式。

第四条 文书管理分四个环节:订购、发放、使用、回收。

(一)文书的订购:卫生健康监督机构负责文书的订购工作。按照国家、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要求,更新文书种类,并根据所需文书的种类和用量,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后不定期订购。

(二)文书的发放:卫生健康监督机构内设稽查部门制定本单位行政执法文书领取登记表,各监督执法科室根据本科室的工作需要指定专人负责文书的领取。凡加盖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公章的文书,必须先登记后领取。

(三)文书的使用:有文号的文书,文号的形式为“地区简称+卫+执法类别+执法性质+[年份]+序号”;有编号的文书,编号形式为“[年份]+序号”。并按照县卫生健康委有关编号的统一规定,严格实施。

(四)文书的回收:因执法文书的类别需要更新,卫生健康监督机构监督执法科室须将未使用的旧执法文书全部交回稽查部门,由稽查部门统一按照要求进行销毁。

第五条 卫生健康执法人员应严格按《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要求制作文书,项目填写齐全,正文书写严谨;写清楚每一部分的必备要素,准确引用所依据的法律条文,作出符合法律规定的结论;使用公文语体,语言庄重、严肃、科学、完整,文理结构有逻辑性。

卫生健康监督机构内设稽查部门负责本单位行政执法文书制作的培训工作。

第六条 卫生健康监督机构监督执法科室指定专人负责本科室日常监督检查的文书归档管理工作。

第七条 卫生健康监督机构查处卫生违法案件所形成的案卷材料应按一案一卷形式进行装订,每卷顺序按有关规定顺序排列。经主管领导在案卷备考表中签署同意后,每年12月31日前交给内设稽查部门进行统一管理,并行政处罚案卷的归档登记。

第八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