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冀唐玉)应急罚〔2023〕三科006号

发布时间: 2023-11-01 10:04:10

(冀唐玉)应急案〔2023〕执法三科006号

 

玉田县跃鑫机械有限公司生产车间正在使用的立式氧气瓶防倾倒装置缺失案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

(冀唐玉)应急罚〔2023〕执法三科006-1号

被处罚单位:玉田县跃鑫机械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玉田镇**村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田**   联系电话:138*******

违法事实及证据:生产车间正在使用的立式氧气瓶防倾倒装置缺失。主要证据有《现场检查记录》、《调查询问笔录》 、营业执照复印件、现场照片和录像等。(此栏不够,可另附页)

以上事实违反了《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条第二款及《焊接与切割安全》(GB9448-1999)10.5.4条的规定,依据《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参照《河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试行)》中《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实施标准第十四项违法行为第1种情形的规定,因你公司无从重、从轻情节,决定给予罚款壹万伍仟元的行政处罚。

处以罚款的,罚款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河北玉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403020122000030816到期不缴本机关有权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玉田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玉田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玉田县应急管理局罚没许可证编号:罚证字第02030036号

  玉田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10月30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应急管理部门备案,一份交被处罚人(单位)。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

(冀唐玉)应急罚〔2023〕执法三科006-2号

被处罚人: 田仕新   身份证号:130229*********

家庭地址: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孤树镇***村    所在单位:玉田县跃鑫机械有限公司

职务:经理  单位地址: 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玉田镇沈张庄村 邮政编码:064100  

违法事实及证据:生产车间正在使用的立式氧气瓶防倾倒装置缺失。主要证据有《现场检查记录》、《调查询问笔录》 、身份证和职务证明复印件、现场照片和录像等。

以上事实违反了《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条第二款及《焊接与切割安全》(GB9448-1999)10.5.4条的规定,依据《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参照《河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试行)》中《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实施标准第十四项违法行为第1种情形的规定,因你无从重、从轻情节,决定给予罚款贰仟伍佰元的行政处罚。

处以罚款的,罚款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河北玉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403020122000030816,到期不缴本机关有权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玉田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玉田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玉田县应急管理局罚没许可证编号:罚证字第02030036号

玉田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 10月30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应急管理部门备案,一份交被处罚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