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唐玉)应急罚〔2024〕执法二科001-1号
| 唐山福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皮带传动部位防护装置缺失案 | 行政处罚决定书 (冀唐玉)应急罚〔2024〕执法二科001-1号 被处罚单位:唐山福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亮甲店镇***村 邮政编码:064100 违法事实及证据:焊接车间北侧开式压力机皮带传动部位防护装置缺失。主要证据有《现场检查记录》、《调查询问笔录》2份 、营业执照复印件、现场照片和录像、唐山福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复印件等。(此栏不够,可另附页) 以上事实违反了《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条第二款及《金属切削机床安全防护通用技术条件》(GB15760-2004)第5.2.3.1条的规定;依据《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参照《河北省应急管理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中《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实施标准第14项违法行为对应一般情形的规定,因你公司无从重、从轻情节,决定给予罚款壹万伍仟元的行政处罚。 处以罚款的,罚款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河北玉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403020122000030816到期不缴本机关有权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玉田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玉田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玉田县应急管理局罚没许可证编号:罚证字第02030036号 玉田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4月24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应急管理部门备案,一份交被处罚人(单位)。 |
(冀唐玉)应急罚〔2024〕执法二科001-2号
| 唐山福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皮带传动部位防护装置缺失案 | 行政处罚决定书 (冀唐玉)应急罚〔2024〕执法二科001-2号 被处罚人: 孔令新 身份证号:130229********** 家庭地址: 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村 所在单位:唐山福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及证据:焊接车间北侧开式压力机皮带传动部位防护装置缺失。主要证据有《现场检查记录》、《调查询问笔录》1份 、身份证和职务证明复印件、现场照片和录像、唐山福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车间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复印件等。(此栏不够,可另附页) 以上事实违反了《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条第二款及《金属切削机床安全防护通用技术条件》(GB15760-2004)第5.2.3.1条的规定;依据《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参照《河北省应急管理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中《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实施标准第14项违法行为对应一般情形的规定,因你无从重、从轻情节,决定罚款贰仟伍佰元的行政处罚。 处以罚款的,罚款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河北玉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403020122000030816,到期不缴本机关有权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玉田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玉田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玉田县应急管理局罚没许可证编号:罚证字第02030036号 玉田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4月24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应急管理部门备案,一份交被处罚人(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