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冀唐玉)应急罚〔2024〕培训002号

发布时间: 2024-07-29 14:44:09

(冀唐玉)应急罚〔2024〕培训002号

 

 

玉田县永安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未按照统一培训大纲组织教学培训案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

(冀唐玉)应急罚〔2024〕培训002号

被处罚单位:玉田县永安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    邮政编码:064100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李***       联系电话:137******** 

违法事实及证据: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取证24001期、低压电工作业取证23007期、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初领23003期的实际操作技能课程,未按照统一培训大纲组织教学培训。主要证据有《现场检查记录》、《调查询问笔录》 、营业执照复印件、现场照片和录像等。(此栏不够,可另附页)

以上事实违反了《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参照《河北省应急管理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中《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实施标准第2项违法行为对应严重情形的规定,因你公司无从重、从轻情节,决定给予罚款柒仟伍佰元的行政处罚。

处以罚款的,罚款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河北玉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403002122000030816到期不缴本机关有权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玉田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玉田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玉田县应急管理局罚没许可证编号:罚证字第00230036号 

玉田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7月26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应急管理部门备案,一份交被处罚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