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唐玉)应急罚〔2025〕监察一中队002-1号
| 唐山展怿集成房屋有限公司 未与中建科技(济南)有限公司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且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案 |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 (冀唐玉)应急罚〔2025〕监察一中队002-1号 被处罚单位:唐山展怿集成房屋有限公司 地址:玉田县经济开发区 邮政编码: 064100 违法事实及证据:唐山展怿集成房屋有限公司未与中建科技(济南)有限公司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且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主要证据有《现场检查记录》、《调查询问笔录》、唐山展怿集成房屋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现场照片、现场录像等。(此栏不够,可另附页)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规定,参照《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56项违法行为对应C情形的规定,因你公司无从重、从轻情节,决定给予罚款肆万伍仟元的行政处罚。 处以罚款的,罚款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河北玉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403020122000010816,到期不缴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玉田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玉田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玉田县应急管理局罚没许可证编号:罚证字第02030016号 玉田县应急管理局 2025年3月14日 |
(冀唐玉)应急罚〔2025〕监察一中队002-2号
| 唐山展怿集成房屋有限公司 未与中建科技(济南)有限公司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且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案 |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 (冀唐玉)应急罚〔2025〕监察一中队002-2号 被处罚人:张小珍 违法事实及证据:唐山展怿集成房屋有限公司未与中建科技(济南)有限公司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且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主要证据有《现场检查记录》、《调查询问笔录》、身份证及职务证明复印件、现场照片等。(此栏不够,可另附页)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规定,参照《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56项违法行为对应C情形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伍仟元的行政处罚。 处以罚款的,罚款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河北玉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403020122000050816,到期不缴本机关有权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玉田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玉田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玉田县应急管理局罚没许可证编号:罚证字第02030056号 玉田县应急管理局 2025年3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