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案由(事实) | 违法事实 | 违则依据 | 违则内容 | 处罚类型 | 罚则依据 | 罚则内容 | 处罚结果 | 决定(通知)日期 | 决定书送达日期 | 事项类型 | 实施机关 |
玉资规 林草罚决字[2024]第019号 | 玉田义和 园生态农 业有限公 司 | 王广义 | 9113022 9579590 125T | 违反草原法律法规案件 | 非法使用草原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 玉田义和园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未经批准在场区北部荒山非法使用 草(地)原面积12956.71平方米 (19.4351亩),修建平台开辟道路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六十五条和《河北省林草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序号26 | 处草原被非法使用前三年平均产值 11倍的行政罚款,共计人民币贰万 贰仟叁佰陆拾叁元玖角玖分 (¥22363.99元) | 2025年2月8日 | 2025年2月8日 | 玉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