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同意公开:(否)
办理结果:( B ) 玉议字〔2025〕 9 号
玉田县人民政府
对唐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第146号建议的答复
元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财政拨款支付电费用户由各区县财政部门统一支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县采用的是“用电单位支付电费方式”。具体理由如下:
一是出于节约资源的需要。我县财政部门每年年初将电费安排到各单位,由单位每月根据账单进行支付,不存在每月提交电费申请及流程上的审批。若由财政部门统一支付全县电费,不可避免单位因不受电费预算约束而造成本单位电力资源的浪费、财政财力的浪费。
二是出于缓解财政压力的需要。考虑到当前财政形势,我县要求各单位每月18日之前缴纳电费,单位分散缴纳且在财政收入陆续入账情况下,时间上极大程度缓解财政压力。截至目前,我县不存在单位延缓缴纳电费的情况。
三是出于节约成本的需要。我县财政部门安排电费预算单位均为机关事业单位,由各单位缴纳电费可节约用电成本、减少电力资源浪费,节约下来的电力可优先用于商企,更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
综上,用电单位支付电费方式既可以牢固政府过紧日子意识,又可以节约财政和电力使用成本,因此目前我县不适宜采用财政部门统一支付的方式。今后,我县将密切关注单位用户缴纳电费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要求,适时调整电费支付方式。
玉田县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7日
领导签发:郭斌
联系人及电话:韩易臣,0315-6112198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
主办单位:玉田县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315-611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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