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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反映:亮甲店镇教学问题

发布日期:2023-04-10 17:05:06

留言时间:4月6日

留言内容:最近,亮甲店教育办下发通知期中考试学区统一组织,而且要求辖区学校每两周组织一次考试上报成绩,这种做法是不是与国家“双减”政策相悖?是不是违反省厅下发的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规定?部分学校为了追求所谓的成绩在前期已经强迫学生全部参加第一节课后延时服务的基础上,再次强迫学生全部参加第二节,这是不是违反自愿原则?这样的做法会不会在一定程度上激化师生家校矛盾?会不会对我县教育系统正在开展的强师德促和谐保安全大行动起反作用?

答复时间:4月10日

答复单位:玉田县教育局

答复内容:教育局调查组责成亮甲店学区教育事务中心和各学校严格遵循河北省教育厅以及唐山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考试的有关规定要求,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其他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初中年级从不同学科的实际出发,可适当安排一次期中考试。学校和班级不得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也不得以测试、测验、限时练习、学情调研等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初中毕业年级为适应学生毕业和升学需要,可在下学期完成课程教学任务后,在总复习阶段组织1-2次模拟考试。学校期中期末考试实行等级评价,一般分4至5个等级。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不得将考试结果在各类家长群传播。 

各学校开展课后服务要严格按照“一校一案”的要求,制定课后服务实施方案,要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完善的课后服务实施细则,不断提高课后服务质量。开展课后服务要坚持自愿参与原则,遵循学生及家长意愿,自愿选择,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统一参加课后服务,不得无故拒绝学生参加课后服务。要通过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提升课后服务质量,增强课后服务吸引力,吸引学生主动参与,坚决防止“一刀切”做法,努力提高课后服务质量。同时,要求亮甲店教育事务中心要积极开展家校共建工作,充分发挥教代会的作用,在征得群众理解的基础上开展好课后服务工作。

亮甲店学区教育事务中心要针对上述反映问题,认真反思,查找工作中的不足,认真落实“双减”政策,在不增加学生负担的情况下提升教学质量,努力做好家长的工作,不让家长对我们的工作产生误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