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时间:6月14日
留言内容:建议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无障碍设计规范》第8.1.1.3条规定,建筑基地的主要人行通道当有高差或台阶时应设置轮椅坡道或无障碍电梯。窝洛沽人民政府办公楼门前有台阶但未设置无障碍坡道,不方便残疾人通行,建议设置无障碍通道。
答复时间:6月19日
答复单位:窝洛沽镇人民政府
答复内容:留言人您好,收到您留言后,窝洛沽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予以调查处理。留言人所述建议窝洛沽人民政府办公楼门前设置无障碍通道问题,我镇承办领导接到案件后,立即联系施工部门设计栏杆,预计7月9日安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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