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就业困难人员的条件及认定程序
就业困难人员一般是指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并连续失业一年以上、身有残疾以及因完全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
二、援助措施、方式及补贴标准
援助措施: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办理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最高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补贴标准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给予相应劳动合同期限的岗位补贴,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30%。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身份证年龄为准)。
三、申请及审批流程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报材料: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应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以下材料:《个人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等。
公益性岗位安置和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应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以下材料:《岗位补贴审核认定表》、申请岗位补贴人员名册、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等。经人社部门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或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本人银行账户。
四、办理部门、科室及联系电话
玉田县就业服务局就业服务科 咨询电话:6166905
主办单位:玉田县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315-611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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