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罚没财物管理,持续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及《河北省司法厅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全省罚没行为核查暨罚没许可证年检工作的通知》(冀司发〔2025〕2号)和《唐山市司法局 唐山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全市罚没行为核查暨罚没许可证年检工作的通知》(唐司字〔2025〕9号)精神和要求,县司法局、县财政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部门“三定”规定的行政罚没职权,联合对县政府具备罚没主体资格的各部门所持有的罚没许可证(正、副本)进行了年检。对具备独立罚没主体资格的部门核发了罚没许可证。现将通过年检的罚没主体和罚没许可证正本编号、副本数予以公告。
罚没许可证是行政执法部门取得罚没主体资格、领取罚没票据并实施罚没行为的凭证。凡未经公告的部门,均不得领取罚没票据和实施罚没行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违法实施的行政处罚行为有权拒绝,并可向发证机关举报。
举报电话:县司法局 0315—6114972
县财政局 0315—6113679
玉田县司法局 玉田县财政局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