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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0-08-05 17:02     来源:玉田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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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制定的住房城乡建设、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行业标准及规范;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住房城乡建设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贯彻执行行业标准及规范;拟订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负责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规范住房城乡建设管理秩序;负责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负责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实施城市建设和指导村镇建设;负责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减排;负责供热、燃气行业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房屋安全和物业管理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参与城市总体规划、专项建设规划的编制;负责县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景观、城市供水、城市排水、城市亮化照明、资金使用、日常管理、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等工作;开展住房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编报单位构成看,纳入2019 年度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独立核算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共1个,具体情况如下:

   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基本性质

经费形式

玉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

财政拨款


2019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 1个,为玉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上年决算相比无变化。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年末实有人数97人,其中行政编(含参公)14人、事业编83人,其他人员0人。下设办公室、房产事务中心、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安全生产服务站、建筑节能与技术服务站、城市建设事务中心、项目建设事务中心、园林规划建设管理中心8个科室。
    2019年度,本部门决算汇编户数共1个,为玉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上年决算相比无变化。

三、单位绩效预算信息

(一)市政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建设分别对城市路网建设、城区亮化、新建公厕、集中供水、集中供气、集中供热等工程进行建设。

(二)城区绿化水平不断提高,生态环境得到改善。今年以来,我局坚持环境优先,注重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相结合,积极推进义务植树、公共游园建设、居住区绿化、绿廊绿道等项工作。

(三)以改善人居环境为宗旨,实施旧城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及节能改造提升工程。一是棚户区改造工程。二是老旧小区改造。

(四)深入推进村镇建设工作,解决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农村人居环境、农村双代等民生问题。一是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二是城乡环境一体化治理。关于农村垃圾清运方面工作。全面实施农村生活垃圾社会化清运,全部运至县垃圾处理场,垃圾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处理率率达到100%。三是农村双代工作。2018年,气代煤改造电代煤改造工作,全部具备取暖条件。

(五)加强政策引导,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

(六)坚持预防为主与专项治理相结合,加强建设市场监管。一是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预储金和保证金制度,彻底解决因拖欠农民工工资上访的问题。二是对混凝土搅拌站进行专项管理。三是招标投标监管工作。

(七)物业管理逐步规范,水平不断提升。县住建局、发改局共同拟定了相关实施意见》,促进物业管理更加规范。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支总计(含结转和结余)48994.2万元。与2018年度决算相比,收入增加25822.81万元,增长126%,主要原因是电代煤气代煤项目收入、其他保障性工程收入、调增征地和拆迁补偿收入、调增城乡社区收入、调增节能环保收入等。支出增加19075.39万元,增长103%,主要原因是电代煤气代煤项目支出、其他保障性工程支出、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城乡社区支出、节能环保支出等增多。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6308.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308.78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7440.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2.45万元,占4.27%;项目支出35838.55万元,占95.73%;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与2018 年度决算对比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收入46308.78万元,2018年度增加25822.81万元,增长126%,主要原因是电代煤气代煤项目收入、其他保障性工程收入、调增征地和拆迁补偿收入、调增城乡社区收入、调增节能环保收入等;本年支出37440.99万元,增加19075.39万元,增长103%,主要原因是电代煤气代煤项目支出、其他保障性工程支出、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城乡社区支出、节能环保支出等增多。具体情况如下:

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26681.38万元,比上年增加11134.98万元,增长71%;主要原因是电代煤气代煤项目收入、其他保障性工程收入调增节能环保收入等;本年支出29265.82万元,比上年增加11995.3万元,增长69%,主要原因是电代煤气代煤项目支出、其他保障性工程支出、节能环保支出等增多。

2.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19627.39万元,比上年增加14687.82万元,增长297%,主要原因是调增征地和拆迁补偿收入调增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城市公共设施、城市环境卫生收入;本年支出19463.28万元,比上年增加14676.2万元,增长306%,主要原因是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城市公共设施、城市环境卫生支出增多。

(二)财政拨款收支与年初预算数对比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收入46308.78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44139.6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电代煤气代煤项目收入、其他保障性工程收入、调增征地和拆迁补偿收入、调增城乡社区收入、调增节能环保收入等;本年支出37440.99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35271.8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电代煤气代煤项目支出、其他保障性工程支出、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城乡社区支出、节能环保支出等增多。具体情况如下:

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比年初预算增加24892.23万元,主要原因是电代煤气代煤项目收入、其他保障性工程收入调增节能环保收入等;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27476.67万元,主要原因是电代煤气代煤项目支出、其他保障性工程支出、节能环保支出等增多。

2.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比年初预算增加19247.39万元,主要原因是调增征地和拆迁补偿收入调增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城市公共设施、城市环境卫生收入;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19348.38万元,主要原因是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城市公共设施、城市环境卫生支出增多。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7440.9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节能环保支出10166.61万元,占27%;城乡社区支出26557.55万元,占71%;住房保障支出716.83万元,占2%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 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02.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1524.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公用经费7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05万元,完成预算的23%,较预算减少3.55万元,降低77%主要原因是响应政策要求减少三公经费支出;较2018年度增加0.42万元,增长40%,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本部门2019年度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共0人/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共0人/无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因公出国(境)费支出较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与2018年度决算支出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5万元。本部门2019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预算减少3.55万元,降低77%,主要原因是响应政策要求减少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0.42万元,增长40%,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本部门2019年度公务用车购置量0辆,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经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持平,与2018年度决算支出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本部门2019年度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预算减少3.55万元,降低77%,主要原因是响应政策要求减少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0.42万元,增长40%,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未发生“公务接待”经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持平,与2018年度决算支出持平。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市政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建设分别对城市路网建设、城区亮化、新建公厕、集中供水、集中供气、集中供热等工程进行建设。

(二)城区绿化水平不断提高,生态环境得到改善。今年以来,我局坚持环境优先,注重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相结合,积极推进义务植树、公共游园建设、居住区绿化、绿廊绿道等项工作。

(三)以改善人居环境为宗旨,实施旧城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及节能改造提升工程。一是棚户区改造工程。二是老旧小区改造。

(四)深入推进村镇建设工作,解决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农村人居环境、农村双代等民生问题。一是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二是城乡环境一体化治理。关于农村垃圾清运方面工作。全面实施农村生活垃圾社会化清运,全部运至县垃圾处理场,垃圾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处理率率达到100%。三是农村双代工作。2018年,气代煤改造电代煤改造工作,全部具备取暖条件。

(五)加强政策引导,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

(六)坚持预防为主与专项治理相结合,加强建设市场监管。一是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预储金和保证金制度,彻底解决因拖欠农民工工资上访的问题。二是对混凝土搅拌站进行专项管理。三是招标投标监管工作。

(七)物业管理逐步规范,水平不断提升。县住建局、发改局共同拟定了相关实施意见》,促进物业管理更加规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8.2万元,比2018年度增加25.29万元,增长32%。主要原因是取暖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46.56万元,从采购类型来看,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391.3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955.22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46.5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比上年增加2辆,主要是绿化用电动三轮车。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1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高空作业车2辆,绿化用电动三轮车2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比上年增加(减少)0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上年增加(减少)0套。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 本部门2019年度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9),无收支及结转结余情况,故该表以空表列示。

2.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三部分 相关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八)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九)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基本建设支出:填列由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所发生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不包括政府性基金、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及各类拼盘自筹资金等。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填列由各级非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备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其他交通费用:填列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十四)公务用车购置:填列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十五)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填列单位除公务用车外的其他各类交通工具(如船舶、飞机等)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经费形式:按照经费来源,可分为财政拨款、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财政性资金定额或定项补助、财政性资金零补助四类。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玉田县住建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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