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农民田间学校高质量规范化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冀农字〔2023〕118 号)文件精神,即日起我校开始受理农民田间学校申报工作,具体如下:
一、农民田间学校应达到“五有”基本条件(有较好的产业基础、有较多的学员对象、有固定的培训场所、有规范的管理制度、有必要的教学设备,为农民教育培训提供良好的理论教学和实习实训条件)和“五个一”标准(见附件1)。
二、原有已挂牌田间学校一律重新申报,重新认定,我校受理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17日前。
三、拟新建农民田间学校的新型经营主体达到建设条件后,可随时申报。
四、农民田间学校建设主体填报《河北省农民田间学校申报表》(附件1)、提供“五个一”标准有关佐证资料(只提交电子版即可)。申报表纸制版报送至农业农村局四楼,农广校420办公室;申报表和佐证资料电子版发至邮箱ytngxbgs@163.com。
我县将组织人员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者上报市级农广校,由其认定合格后报省校备案,市校统一制定田间学校编码,由我校制作牌匾。
联 系 人:杨军
咨询电话:6163978
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玉田分校
2024年1月10日
附件1
河北省农民田间学校建设要 “五个一”标准
(一)一个技术指导组。每所农民田间学校构建或依托有关单位构建一个长期运行的技术指导小组,负责规划农民田间学校建设、举办各项活动、进行技术咨询和技术指导服务等,该小组由农民田间学校校长、技术负责人、农民辅导员、土专家、田秀才及辅导员构成。
(二)一个培训教室。配备有桌椅、LED 屏或投影仪等多媒体教室,用于对学员开展集中培训、技术指导和技术咨询服务。
(三)一个试验示范场。围绕地方农业特色或田间学校主导产业,建立一个与教学内容相适应的试验示范田或养殖试验示范场,可以开展生产、加工、经营等关键环节的教学活动,有效体现培训过程与生产经营过程对接。保障学员有实践实训、现场观摩的基地,保障课堂教学与实操实训相结合,增强培训效果。
(四)一套管理制度。建立农民田间学校建设与管理各项制度,推动农民田间学校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运行,结合农事季节和培训计划开展培训活动,确保田间学校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为教学和管理提供有力保障。
(五)一个信息宣传栏。建立一个农民教育培训信息宣传栏,展示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新信息,以及农民学用科学的试验成果,学员团队活动、种养经验,优秀学员或种养能手典型介绍等。
附件2
河北省农民田间学校申报表
一、单位基本情况 | |||||
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
成立时间 | 年 月 | 联系电话 | |||
法人代表 | 职 务 | ||||
单位类型及级别 | £ 示范家庭农场;£ 示范农民合作社;£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现代农业产业园;£ 现代农业示范区;£ 其他(请填写具体内容): | ||||
£ 国家级;£省级 ;£地市级;£ 县级 | |||||
二、生产经营情况 | |||||
产业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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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情况 | 总资产规模: 万元 近三年年均销售总收入: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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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民教育培训基本情况 | |||||
教室 | 教室 个,一次性可容纳人数: 人 | ||||
实训 | 可供农民学员实操实训场地一次性可容纳人数: 人 | ||||
食宿条件 | 如有食宿条件,可容纳就餐人数 人,住宿人数: 人 | ||||
高素质农民培育实训任务 |
若选是,年均完成实训任务数: 人次,平均每人次实训: 课时 | ||||
四、农民田间学校情况
| 介绍依托主体的产业情况、业态模式、示范作用及农民田间学校的基础条件、管理运行等,并另附证明材料,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是否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如研发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新模式或获得专利等;2.是否与农户建立有效的利益联结方式,带动农户增收致富;3.是否获得实验基地、产学研教学实训基地、创新驿站等;4.是否有必要的教室、桌椅、投影或LED大屏等教学设施设备;5.是否有规范的管理制度,如农民田间学校组织架构、技术指导组、办班流程、实训管理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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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主体 申报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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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或农业农村部门主管单位推荐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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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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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 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备案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抽查 复审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主办单位:玉田县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315-611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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