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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田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遴选县级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和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02 08:44     来源:玉田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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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2024年我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农业科技基地和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的试验示范带动作用,结合我县实际,在全县遴选3个县级农业科技示范基地若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以粮食产业为主,示范主体数量≤10),具体遴选条件和程序如下:

一、遴选范围

在玉田县范围内的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农业经营主体。其中,县级农业科技示范基地还需具有进行农业技术推广和优良品种展示基地和设施,能够完成农业技术和优良品种推广任务,示范种养相结合的农业生产模式;同一主体不得同时参加县级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和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的遴选,只能选其一;获得过2023年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的不在本次遴选范围;优先支持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经营主体

二、遴选程序

按照“自主申报,择选遴选”的原则,根据经营主体提交的《2024年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报表》或《2024年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报表》及相应佐证材料,确定符合条件的主体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资格

三、申报标准

(一)农业科技示范基地

1.基地合同期不少于5年或拥有自主产权(两品一标、商标等),基地所属单位应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

2.基地有一定的规模和后续发展能力,具备较好的基础设施,有明确的技术合作单位(省市级以上科研院所),种植面积不少于500亩,有能力定期举办观摩、展示、农民培训等活动。

3.能积极配合推广部门、科研院所做好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机具等试验示范推广工作,对周边农户具有明显的科技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

4.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比较规范。

5.无违法生产经营事故,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农业科技示范主体

1.玉米、小麦:种植面积200亩以上。     

2.蔬菜:露地栽培面积100亩以上,大棚或温室面积50亩以上。

3.畜禽:生猪年存栏200头以上,牛年存栏100头以上,鸡年存栏20000只以上。

4.农机:8台(套)以上或农机覆盖300亩以上。

四、权利与义务

1.每个县级示范基地要制定县级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建设方案明确示范内容、示范技术、示范规模等以基地为载体,示范推广主推技术,开展农技指导和培训服务。通过试验示范,加强与科研院校的联系与合作,使其成为先进农业生产模式展示窗口,优质绿色高效技术的传播源、农业技术人员实战演练场和开展指导服务的综合平台。

2.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在带头增收致富的同时,还要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意识。能带头发展绿色、优质、高效农业,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示范带领周边农民科技致富,实现共同富裕。

3.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开展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享有肥料、饲料、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等物资投入补助,并可获得县级农业专家技术支持。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开展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享有同样的物资投入补助并可获得农技服务团队的技术服务

本通知发布之日起3天内向县农业农村局科教科(415)递交相关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到科教科邮箱:ytnjkjfg@163.com,联系人:韩春美,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 2024年玉田县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请表.doc

             2. 2024年玉田县科技示范主体申请表.doc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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