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声明公告
编号:(2025)-JC001号
根据申请人的遗失声明,玉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对下列宅基地使用证(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予以公告。我机构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后,即予以补发。
联系电话: 0315-6115629
通讯地址: 玉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月2日
遗失声明
1、因保管不善,王长福宅基地使用证丢失 ,证号为25-3998号,坐落于玉田县虹桥镇后独树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作废。申请人:李晓玲。
2、因保管不善,张之新宅基地使用证丢失,证号为95-467号,坐落于玉田县窝洛沽镇于蛮铺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作废。申请人:张之新。
3、因保管不善,张之新宅基地使用证丢失,证号为2002补-2816号,坐落于玉田县窝洛沽镇于蛮铺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作废。申请人:张之新。
4、因保管不善,马连友宅基地使用证丢失 ,证号为25-1173号,坐落于玉田县虹桥镇虹定府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作废。申请人:、马连友。
5、因保管不善,李敬一宅基地使用证丢失,证号为冀(2023)玉田县不动产权第0008102号,坐落于玉田县陈家铺镇大定府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作废。申请人:李敬一。
6、因保管不善,王兴刚宅基地使用证丢失,证号为玉田集用2013第071号,坐落于玉田县虹桥镇小丁庄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作废。申请人:王兴刚。
7、因保管不善,王万山宅基地使用证丢失,证号为(2001转)字第29号,坐落于玉田县大安镇石河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作废。申请人:王富刚。
8、因保管不善,吴俊成宅基地使用证丢失 ,证号25-4887号,坐落于玉田县虹桥镇仙鹤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作废。申请人:吴俊成。
9、因保管不善,王明友宅基地使用证丢失 ,证号10-14061号,坐落于玉田县鸦鸿桥镇东贤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作废。申请人:王明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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