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声明公告
编号:(2025)-JC005号
根据申请人的遗失声明,玉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对下列宅基地使用证(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予以公告。我机构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后,即予以补发。
联系电话: 0315-6115629
通讯地址: 玉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4月21日
遗失声明
1、因保管不善,陈宝宅基地使用证丢失,证号为1-03613号,坐落于玉田县玉田镇西蒙各庄村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作废。申请人:陈宝。
2、因保管不善陈广林宅基地使用证丢失,证号为1-03651号,坐落于玉田县玉田镇西蒙各庄村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作废。申请人:陈广林。
3、因保管不善,王俊荣宅基地使用证丢失,证号为1-03632号,坐落于玉田县玉田镇西蒙各庄村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作废。申请人:王俊荣。
4、因保管不善,梁庆付宅基地使用证丢失,证号为5378号,坐落于玉田县彩亭桥镇东五里屯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作废。申请人:梁玉明。
5、因保管不善,薛银利宅基地使用证丢失,证号为2016转1146号,坐落于玉田县郭家屯镇麻山寺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作废。申请人:薛银利。
6、因保管不善,张福生宅基地使用证丢失,证号为12-3-0412号,坐落于玉田县杨家套乡板桥选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作废。申请人:张福生。
7、因保管不善,吕庆玉宅基地使用证丢失,证号为32-4329号,坐落于玉田县郭家桥乡小吕庄。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作废。申请人:吕永生。
8、因保管不善,王庆坡宅基地使用证丢失,证号为30-4319号,坐落于玉田县林西镇杨内官庄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作废。申请人:王庆坡。
9、因保管不善,陈佑生宅基地使用证丢失,证号为1-05908号,坐落于玉田县玉田镇三户庄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作废。申请人:陈佑生。
10、因保管不善,刘福印宅基地使用证丢失,证号为(2003)-145号,坐落于玉田县郭家屯镇辘轳庄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作废。申请人:刘福印。
11、因保管不善,王海涛宅基地使用证丢失,证号为11-1490号,坐落于玉田县鸦鸿桥镇西牛各庄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作废。申请人:王海涛。
12、因保管不善,郑卫华宅基地使用证丢失,证号为3771号,坐落于玉田县杨家板桥镇东贤德城村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作废。申请人:郑卫华。
13、因保管不善,张国维宅基地使用证丢失,证号为1-02262号,坐落于玉田县玉田镇城一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作废。申请人:张国维。
14、因保管不善,凡作林宅基地使用证丢失,证号为9-002027号,坐落于玉田县林头屯乡樊庄子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作废。申请人:凡作林。
15、因保管不善,刘学户宅基地使用证丢失,证号为0469号,坐落于玉田县鸦鸿桥镇田庄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作废。申请人:刘学祜。
16、因保管不善,张志成宅基地使用证丢失,证号为36-1188号,坐落于玉田县孤树镇曾官屯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作废。申请人:张志成。
17、因保管不善,史云平宅基地使用证丢失,证号为33-0065号,坐落于玉田县杨家板桥镇郑家庄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作废。申请人:史云平。
18、因保管不善,翟全华宅基地使用证丢失,证号为2003-2539号,坐落于玉田县杨家套镇东高桥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作废。申请人:翟全华。
19、因保管不善,谢金生宅基地使用证丢失,证号为2007-4574号,坐落于玉田县杨家套镇东高桥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作废。申请人:谢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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