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声明公告
编号:(2025)-JC006号
根据申请人的遗失声明,玉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对下列宅基地使用证(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予以公告。我机构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后,即予以补发。
联系电话: 0315-6115629
通讯地址: 玉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5月20日
遗失声明
1、因保管不善,田英禾宅基地使用证丢失,证号为39-0644号,坐落于玉田县孤树镇宋庄子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作废。申请人:田春晓。
2、因保管不善杨万国宅基地使用证丢失,证号为7-001188号,坐落于玉田县亮甲店镇杨五官屯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作废。申请人:杨万里。
3、因保管不善,何柱宅基地使用证丢失,证号为2014迁069号,坐落于玉田县窝洛沽贾言庄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作废。申请人:何柱。
4、因保管不善,刘振波宅基地使用证丢失,证号为10-1368号,坐落于玉田县郭家屯镇尚庄中街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作废。申请人:刘振波。
5、因保管不善,杨印柱宅基地使用证丢失,证号为13-01422号,坐落于玉田县杨家套曹庄子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作废。申请人:杨印章。
6、因保管不善,李万福宅基地使用证丢失,证号为13-10-5327号,坐落于玉田县杨家套镇孔雀店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作废。申请人:李万福。
7、因保管不善,徐庆顺宅基地使用证丢失,证号为36-0944号,坐落于玉田县孤树镇青石塘庄。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作废。申请人:徐永利。
8、因保管不善,宋友华宅基地使用证丢失,证号为2008-0066号,坐落于玉田县大安镇姚辛壮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作废。申请人:宋友华。
9、因保管不善,党福宽宅基地使用证丢失,证号为34-3246号,坐落于玉田县彩亭桥镇河东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作废。申请人:党立春。
10、因保管不善,张海银宅基地使用证丢失,证号为2001-0273号,坐落于玉田县虹桥镇马坊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作废。申请人:张海银。
11、因保管不善,王锦飞宅基地使用证丢失,证号为(2003)-1201号,坐落于玉田县鸦鸿桥镇东贤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作废。申请人:王锦飞。
12、因保管不善,李克石宅基地使用证丢失,证号为玉集用(2001换)20-0845号,坐落于玉田县大安镇胡家楼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作废。申请人:李金山。
13、因保管不善,尹志鹏宅基地使用证丢失,证号为玉集用2010-3345号,坐落于玉田县郭家屯镇白各庄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作废。申请人:尹志鹏。
14、因保管不善,王同林宅基地使用证丢失,证号为33-3306号,坐落于玉田县杨家板桥镇王钓庄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作废。申请人:王慎勇。
15、因保管不善,刘振荣宅基地使用证丢失,证号为13-01511号,坐落于玉田县杨家套镇刘家湾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作废。申请人:刘振荣。
16、因保管不善,伍宝芹宅基地使用证丢失,证号为1-07152号,坐落于玉田县玉田镇贾庄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作废。申请人:武宝芹。
17、胡桂明因保管不善,胡桂明宅基地使用证丢失,证号为25-3007号,坐落于玉田县虹桥镇围里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作废。申请人:胡桂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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