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声明公告
编号:(2025)-JC007号
根据申请人的遗失声明,玉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对下列宅基地使用证(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予以公告。我机构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后,即予以补发。
联系电话: 0315-6115629
通讯地址: 玉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6月18日
遗失声明
1、因保管不善,杨德方宅基地使用证丢失,证号为32-5063号,坐落于玉田县郭家桥乡蒲辛庄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作废。申请人:杨红国。
2、因保管不善郁建林宅基地使用证丢失,证号为28-1219号,坐落于玉田县散水头镇北刘家桥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作废。申请人:郁建林。
3、因保管不善,杨立明宅基地使用证丢失,证号为38-3912号,坐落于玉田县大安镇贾庄子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作废。申请人:杨立明。
4、因保管不善,杨德荣宅基地使用证丢失,证号为38-3943号,坐落于玉田县大安镇贾庄子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作废。申请人:杨立明。
5、因保管不善,叶景江宅基地使用证丢失,证号为38-3910号,坐落于玉田县大安镇贾庄子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作废。申请人:叶建国。
6、因保管不善,陈敬方宅基地使用证丢失,证号为2013转921号,坐落于玉田县窝洛沽镇于蛮铺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作废。申请人:陈敬方。
7、因保管不善,杨立功宅基地使用证丢失,证号为38-3909号,坐落于玉田县大安镇贾庄子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作废。申请人:杨悦。
8、因保管不善,江文合宅基地使用证丢失,证号为冀(2024)玉田县不动产第0066310号,坐落于玉田县玉田县镇水王庄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作废。申请人:江文合。
9、因保管不善,王善松宅基地使用证丢失,证号为23-1749号,坐落于玉田县石臼窝镇孟三庄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作废。申请人:王善松。
10、因保管不善,尹庆祥宅基地使用证丢失,证号为2-1331号,坐落于玉田县虹桥镇珠树坞一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作废。申请人:尹庆祥。
11、因保管不善,常玉成宅基地使用证丢失,证号为12-6-1007号,坐落于玉田县杨家套镇高码头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作废。申请人:常玉成。
12、因保管不善,乔庆成宅基地使用证丢失,证号为玉集用18-0321号,坐落于玉田县潮洛窝乡桥家庄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作废。申请人:乔庆成。
13、因保管不善,苏国宅基地使用证丢失,证号为玉集用8-002181号,坐落于玉田县亮甲店中小营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作废。申请人:苏国。
14、因保管不善,王素珍宅基地使用证丢失,证号为4-0053号,坐落于玉田县玉田镇八里铺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作废。申请人:白文城。
15、因保管不善,王淑华宅基地使用证丢失,证号为玉田集用(2008)-0003453号,坐落于玉田县大安镇姚辛庄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作废。申请人:王淑华。
16、因保管不善,李广群宅基地使用证丢失,证号为20-3894号,坐落于玉田县窝洛沽镇李庄子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作废。申请人:李玉军。
17、胡桂明因保管不善,田仕利宅基地使用证丢失,证号为39-0702号,坐落于玉田县孤树镇宋庄子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作废。申请人:田文明。
18、胡桂明因保管不善,王艳生宅基地使用证丢失,证号为2009转085号,坐落于玉田县彩亭桥镇甄家定府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作废。申请人:王艳生。
19、因保管不善,静恩德宅基地使用证丢失,证号为99-300号,坐落于玉田县大安镇周家铺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作废。申请人:静永猛。
20、因保管不善,齐佩春宅基地使用证丢失,证号为25-2681号,坐落于玉田县虹桥镇南会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作废。申请人:张凯颖。
21、因保管不善,周恩合宅基地使用证丢失,证号为96-296号,坐落于玉田县大安镇大白山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作废。申请人:静永猛。
22、因保管不善,刘建华宅基地使用证丢失,证号为2009-0321号,坐落于玉田县彩亭桥镇前半壁店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作废。申请人:刘建华。
23、因保管不善,刘文中宅基地使用证丢失,证号为2-1568号,坐落于玉田县虹桥镇竹树坞三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作废。申请人:李连英。
24、因保管不善,李存宅基地使用证丢失,证号为92-0710号,坐落于玉田县彩亭桥镇东王庄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作废。申请人:李成洪。
25、因保管不善,肖文举宅基地使用证丢失,证号为2008补-108号,坐落于玉田县郭家桥乡河辛庄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作废。申请人:肖文举。
26、因保管不善,孙国章宅基地使用证丢失,证号为33-3871号,坐落于玉田县杨家板桥镇西贤德城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作废。申请人:孙国章。
27、因保管不善,宋克元宅基地使用证丢失,证号为25-5618号,坐落于玉田县虹桥镇仙鹤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作废。申请人:宋克元。
28、因保管不善,薛运涛宅基地使用证丢失,证号为2010-2159号,坐落于玉田县虹桥镇小丁庄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作废。申请人:薛运涛。
29、因保管不善,杨守海宅基地使用证丢失,证号为3-0498号,坐落于玉田县玉田镇安乐庄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证作废。申请人:杨守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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