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田县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序号 |
执法项目大类 |
具体执法决定项目 |
依据 |
提交部门 |
应提交的审核资料 |
审核重点 |
1 |
行政处罚事项 |
对公民处以1万元以上的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万元以上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价值相当于上述规定的数额。 |
《河北省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办法》 |
相关业务科(队) |
现场检查记录、询问笔录等执法文书;相关证据资料;案件调查终结报告;拟制的行政处罚决定类文书。 |
(一)行政执法机关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
2 |
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至一百零九条 |
相关业务科(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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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吊销有关许可证、撤销有关执业资格、岗位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九条、第九十三条、 第一百零八条 |
相关业务科(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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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涉嫌需要移交有关部门实施10日以上的行政拘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六条 |
相关业务科(队) |
现场检查记录、询问笔录等执法文书;相关证据资料;案件调查终结报告;拟制的案件移送类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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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行政强制事项 |
对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 |
相关业务科(队) |
现场检查记录、询问笔录等执法文书;相关证据资料;案件调查终结报告;拟制的查封扣押类文书。 |
(一)行政执法机关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二)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三)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四)是否符合采取强制措施的条件,程序是否合法;(五)是否有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的情形;(六)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七)其他应当审核的内容法; |
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强制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决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七条 |
主办单位:玉田县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315-611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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