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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田县进一步加强非遗保护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5-25 09:12     来源:玉田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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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论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以及《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遗保护传承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唐山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遗保护传承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结合玉田实际,出台本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秉持“见人见物见生活”“融入现代生活、弘扬当代价值”等理念,着力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实践、传承能力和传承环境,完善非遗传承体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玉田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助力实现“科创商贸名城、京东魅力玉田”的发展目标。

第二部分,工作目标。发展目标是:实现高质量发展;主要任务是:实现县域非遗保护传承的科学保护、提高能力、弘扬价值、发展振兴;非遗保护传承体系不断完善,实现统筹管理、协调;具体目标是:国家级、省级和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得到有效保护,县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存续状况得到明显改善,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结构更加合理;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是:玉田非遗在乡村振兴、文旅融合发展中的助力作用进一步凸显,为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加快实现“科创商贸名城,京东魅力玉田”目标提供有力支撑,社会广泛参与非遗保护传承的生动局面基本形成,成为坚定文化自信的深厚基础。

第三部分,重点任务。新时代,非遗保护传承工作有了新的、更具体的工作要求,对工作任务进行了更细致的梳理,突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重点:一是保护传承发展环境。开展区域性整体保护;开展分类保护;建立和实施全普查制度。二是提高传承发展能力。实施非遗记录工程;健全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完善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制度;深入实施玉田县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加强非遗理论研究。三是活跃传承发展实践。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展演水平;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普及教育;积极推动玉田非遗走出去。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依法落实非遗保护传承工作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完善非遗专家委员会、非遗实物资料征集保存等相关制度;不断优化和加强适应新时代非遗保护传承需要的专业队伍;依法严格非遗代表性项目及其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对非遗保护单位和传承人加强督促、检查和评估。

三、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玉田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解读人:王金艳,联系电话:0315-618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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