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调动全县养猪场生猪生产积极性,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肉制品供给,根据玉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田县2024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分配使用方案》的通知(玉政办字[2024]27号)要求,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中“生猪防疫物资支出”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贯彻落实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生猪调出大县励资金(非省级统筹部分)的通知》(冀财建〔2023】204号)和《关于下达2024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非省级统筹部分)的通知》(冀财建〔2024]50号)文件精神,结合《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建〔2015]243号)有关规定和我县实际,玉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印发《玉田县2024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分配使用方案》的通知(玉政办字[2024]27号),安排生猪防疫费用47万元,主要用于购买防疫物资和免疫抗体监测试测试剂盒等。以稳定养殖环境,提高养殖效率为目标,以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益为主线,持续提升生猪养殖场户养殖稳定性,降低发病率。引导生猪养殖行业向更为安全、高效方向发展。
二、“生猪防疫物资支出”部分用于购买的防疫物资和免疫抗体监测试测试剂盒有哪些?
根据前期对生猪养殖场户走访调查,综合汇总,选择生猪养殖场户亟需才高致病性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猪瘟二联活疫苗;猪瘟病毒抗体检测卡;猪蓝耳病毒抗体检测卡;猪伪狂犬病毒通用型抗体检测卡;猪圆环病毒2型抗体检测卡;火碱;聚维酮碘溶液;消毒机;连续注射器(附带大中小号针头各一盒)。
三、“生猪防疫物资支出”部分物资发放对象是谁?
经前期基层动物防疫站对其辖区内生猪养殖场(户)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情况,确定物资发放对象为我县178个生猪养殖场(户)。
四、物资分配标准是什么?
1、高致病性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猪瘟二联活疫苗以母猪存栏为基数,按照约4.79头份/头分配,四舍五入取整数发放至基层动物防疫站,各站按照实际使用情况发放至养殖场(户)。
2、猪瘟、猪蓝耳病、猪伪狂犬、猪圆环病毒2型抗体检测卡分配至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使用。
3、火碱按照3袋/场分配至基层动物防疫站,各站按照实际使用情况发放至养殖场(户)。剩余1650公斤(66袋)转存至重大动物疫情储备库备用。
4、聚维酮碘溶液11.23L/场分配,四舍五入取整数发放至基层动物防疫站,各站按照实际使用情况发放至养殖场(户)。
5、消毒机按照每场一套、连续注射器(附带大中小号针头各一盒)按照每场一把标准分配,统一发放至基层动物防疫站,各站按照要求发放至养殖场(户)。
6、所有检测试测试剂卡均由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动物实验室支配使用。
五、生猪养殖场户如何领取物资?
生猪养殖场户携带养殖档案,到属地基层动物防疫站按需领取。
六、怎样保证免疫效果?
由基层动物防疫站对辖区内支取疫苗养殖场(户)进行免疫监督,由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随机对养殖场(户)进行抗体检测进行免疫效果评估。
相关文件:玉田县2024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生猪防疫物资支出”部分使用方案
主办单位:玉田县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315-611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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