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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玉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5-04-02 15:29     来源:玉田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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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做好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按照《河北省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冀财农﹝2016﹞58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玉田县人民政府发布了《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推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意义是什么?

民为国基,谷为民命。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为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实现新时期国家粮食安全战略。

根据《河北省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冀财农﹝2016﹞58号)文件精神,国家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就是为了改善地力,实现粮食产能稳步提升。通过发放补贴资金给种地农户,就是鼓励农民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着力实施秸秆粉碎还田、深松整地、减少化肥农药用量、增加有机肥、土壤调理剂等“沃土”措施,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增加耕地有机质培肥能力,提高粮食产出能力。通过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充分保护和调动农民种植粮食积极性,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实现粮食产能稳步提升。

二、耕地地力补贴对象是谁?(也就是资金发放给谁?哪些人享受耕地地力补贴)

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农户承包集体机动地和农户承包地转租转包的,原则上对承租(包)者进行补贴。

也就是说原则上“谁种地”,耕地地力补贴资金就给谁。原承租(包)合同有约定的,尊重农民意愿,按承租(包)合同的约定补贴。

农村土地经营权发生流转的,应签订土地流转协议,协议中应明确约定补贴资金受益方。未签订土地流转协议或虽签订协议但未明确补贴资金受益方的,双方可在村委会和乡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协调下签订土地流转协议或完善补充协议,明确补贴资金受益方。经协商仍未签订土地流转协议或虽签订协议但未明确补贴资金受益方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无误后,补贴对象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户。新型经营主体流转土地的必须签订土地流转协议并上报镇(街道)农经管理部门备案,作为补贴发放凭证,未备案的,不予补贴。

承包集体机动地申报补贴的,应无承包费欠缴行为,与村集体有承包协议的需提供承包协议,无协议的需由村委会提供并加盖村委会红章的证明材料。不被镇(街道)农经管理部门认可的机动地,不得申报补贴。

三、如何确定补贴面积?

补贴面积=农业税计税土地面积+新增耕地的实际种植面积-扣除面积。

根据《河北省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冀财农﹝2016﹞58号)要求,我县补贴依据以农村税费改革时核定的农业税计税土地面积为基数,扣除其中的按规定转为非耕地的土地面积、退耕还林土地面积,再加上新增耕地的实际种植面积确定。

近两年有农户上访,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面积与农村税费改革时核定的农业税计税土地面积不符,出现了确权证上的面积大于农业税计税土地面积的情况。这是因为:在国家收缴农业税时,乡镇政府要求各村申报计税面积,有些村将部分耕地未列入计税面积,这部分耕地未向国家缴纳农业税。我省实行耕地地力补贴是按计税面积上报的,未申报计税面积、未缴纳农业税的耕地并未列入耕地地力补贴范围。例如2020年12月份,关于林头屯乡东果各庄村民杨某,向县政府反映“请求按照实有土地面积发放粮食直补款”一事。我局结合林头屯乡政府核实到:杨某补贴计税面积3.21亩,而他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上的承包面积却是4.338亩,两者相差1.128亩。经核查:在国家收缴农业税时,乡里要求各村申报计税面积,东果各庄村委会未将水库地列入计税面积。水库地包括杨某在内的各家各户都有。这些家的水库地都未向国家缴纳农业税。实行耕地地力补贴是按计税面积上报的,杨某在内的这些户水库地,因未申报计税面积、未缴纳农业税而未列入耕地地力补贴范围。

我县 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以农业税计税土地面积为依据,参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最新土地变更调查的耕地面积核定全县、各镇、村的基准补贴面积,据实核减其中不予补贴的面积,再加上新增耕地的实际种植面积,确定各镇(街道)和村的实际补贴面积,实行总量控制。

下列耕地情况不列入补贴范围:1.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2.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3.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4.长年抛荒地,对撂荒一年以上的取消补贴资格;5.占卜平衡重“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

新增耕地必须是最新的年度变更调查数据确认的适宜开发的非耕地地类,经复耕、培肥地力等措施,村级初核,乡镇政府复核,最后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定,达到耕种条件的耕地。

四、农户如何查看自己的耕地地力补贴基础信息?

每年耕地地力补贴基础信息都会在乡镇政府公示栏、各村显著位置张榜公示两次,每次公示至少七天。第一次公示在申报核实阶段,经过户申报、村审核、乡镇复核后,以村为单位,指定专人逐村在各村显著位置张榜公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户信息明细(即附件1),包括农户姓名、补贴面积等基础信息。第二次公示在标准确定阶段,确定补贴标准后,乡镇政府指定专人在乡镇政府公示栏、各村显著位置张榜公示《玉田县XX镇XX村2025“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补贴金额明细汇总表》(即附件6),除了第一次公示农户基础信息外,增加了补贴标准、补贴金额。

五、补贴标准如何确定?

农业农村局根据补贴资金总量和各乡镇上报的补贴面积核算补贴标准,报经县政府批准后,以正式文件形式通知各乡镇政府。同时,在玉田县人民政府官网上公示。

相关政策文件:https://www.yutian.gov.cn/yutian/qtzcwj/20250314/12115883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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