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田县卫生健康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主要职责
(一)组织拟订全县国民健康政策,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全县卫生健康规划和政策措施,依法制定地方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负责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的管理工作,依法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全县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参与拟订药品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跟踪评价工作。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七)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全县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拟订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参与中医药人才发展、重大中医药项目的规划和组织实施。承担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实施各类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监督其执业行为。组织实施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相关人员培训工作。指导中医药科研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对中医古籍的整理研究和中医药文化的继承发展,提出保护中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建议,推动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普及。
(十一)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二)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领导分工
白晓庆:主持卫生健康局全面工作;
尹长新:分管办公室、人事科,主抓基本建设项目工作;
仇春光:分管党建办、纪检信访室和系统工会工作;
常 颖:分管疾病防控与应急科、县疾控中心工作;
孙玉明:协助王学奎同志抓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宗绍余:分管规划发展与信息化科、科教宣传站、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工作;
王洪齐:分管爱卫管理科、妇幼健康科、法制监督与职业健康科、县卫生监督所工作;
张伟军:分管医政医管科、医改办(高地办)、健康扶贫办工作;
王学奎:分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张宝海:分管计生协会事务中心,协助仇春光同志抓党建工作;
张学颖:协助高云龙同志抓分管工作;
高云龙:分管基层卫生健康中心、药具站、老龄工作事务中心工作。
三、行政科室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安全、保密、信访、督查、政务公开、工会、妇联、共青团等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行业作风建设等工作。
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建议。
(二)人事科。拟订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承担机关和下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工资福利、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岗位设置及聘用工作;负责年度考核奖励、人事档案管理、离退休老干部等工作。
(三)规划发展与信息化科。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承担统筹规划与协调优化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编制和实施,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卫生健康统计工作,参与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推进区域卫生信息化平台和居民健康卡项目建设;负责机关网络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工作队伍和网络建设;负责计划生育回访中心工作。
(四)法制监督与职业健康科。组织起草规范性文件草案和标准,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拟订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五)疾病防控与应急科。拟订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负责传染病疫情信息管理工作。承担防治县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会同县有关部门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方案,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食品安全较大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跟踪评价工作。
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依法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应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
(六)医政医管科。拟订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公民无偿献血、临床用血管理工作。负责征兵及中、高考体检的组织与指导工作。负责全县医疗纠纷、事故调解处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会同县有关部门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省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参与拟订药品规范性文件草案。
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
拟订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
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协同指导医学院校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卫生健康工作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对外宣传、援外工作。负责全县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承担机关和下属单位外事管理工作。
拟订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参与中医药人才发展、重大中医药项目的规划和组织实施。承担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实施各类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监督其执业行为。组织实施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相关人员培训工作。指导中医药科研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对中医古籍的整理研究和中医药文化的继承发展,提出保护中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建议,推动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普及。
(七)妇幼健康科。拟订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八)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负责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审核工作。
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九)爱卫管理科。拟订健康玉田建设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健康玉田建设综合协调工作;拟订健康玉田建设任务监测评估办法,并组织考核评估。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拟订全县爱国卫生运动有关政策、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牵头履约工作。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交办的具体工作。
四、下属事业单位机构
(一)玉田县老龄工作事务中心。为县卫生健康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科级。核定事业编制3名,其中设主任1名(副科级)。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主要职责是:组织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落实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二)玉田县卫生健康财务中心。为县卫生健康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股级。核定事业编制6名,其中设主任1名(正股级),副主任1名(副股级)。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主要职责是:负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医疗器械采购事务性工作,组织落实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
(三)玉田县药品采购中心。为县卫生健康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股级。核定事业编制6名,其中设主任1名(正股级),副主任1名(副股级)。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主要职责是:按照药事委员会制定的目录以及各乡镇卫生院上报的采购申请,负责全县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送的实施和管理工作;负责协调解决药品集中采购中出现的问题;负责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及集中采购相关资料的汇总和统计上报工作;定期到各乡镇卫生院督导检查基本药物制度执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或处理建议。负责网上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的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四)玉田县计划生育药具站。为县卫生健康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股级。核定事业编制4名,其中设站长1名(正股级)。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计划生育药具的供应计划。负责药具的管理、发放及统计报表工作。负责指导、监督乡、村两级的药具供给发放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药具的推广使用。
(五)玉田县卫生健康科教宣传站。为县卫生健康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股级。核定事业编制4名,其中设站长1名(正股级)。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主要职责是: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全民性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协调、推动人口理论学习与研究。协调新闻、宣传、文化、教育等部门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网络建设。规范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品的管理。组织实施继续医学教育、职工进修及医教科研、科教兴医(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培养、申报、评选等工作)工作,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和专科医师培训制度;负责全县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和初、中级卫技人员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
(六)玉田县计划生育协会事务中心。为县卫生健康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股级。核定事业编制3名,设其中主任1名(正股级)。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主要职责是:负责承办县计划生育协会的具体工作。
(七)玉田县基层卫生健康中心。为县卫生健康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股级。核定事业编制4名,其中设主任1名(正股级)。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划,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综合管理和协调工作,负责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标准,组织相关科室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考核评估;负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负责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
(八)玉田县卫生监督所。为县卫生健康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股级。核定事业编制33名,其中设所长1名(正股级),副所长3名(副股级)。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主要职责是:在县卫生健康局的领导下,落实上级相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履行卫生管理职能。负责落实卫生监督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开展卫生监督检查,负责辖区卫生监督信息采集、分析、汇总、上报工作。受理职责范围内的卫生行政许可和资质认定申请,组织现场审验、检验、检测、鉴定和专家评审等工作,并负责送达卫生行政许可决定和证件。完成上级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赋予的其它工作。
(九)玉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县卫生健康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股级。核定事业编制39名,其中设主任1名(正股级),副主任3名(副股级)。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主要职责是:负责辖区内公共卫生、疾病预防控制和保健领域业务技术指导,提供疾病预防技术咨询,对影响人类生存、生命质量的环境因素进行监测。调查传染病流行、中毒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并提供预防控制措施。开展预防医学研究工作,为卫生监督执法提供技术支撑。完成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赋予的其它工作。
(十)玉田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挂“玉田县妇幼保健院”牌子,为县卫生健康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股级。核定事业编制69名,其中设主任(院长)1名(正股级),副主任3名(副股级),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核定自收自支事业编制82名,用于原计生系统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人员管理,不作为进人依据,随着人员减少即核减收回。
主要职责是:为辖区内妇女儿童提供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围产保健等妇幼保健服务和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助产技术服务等,承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人员培训等任务;开展婚前医学健康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服务等工作。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托,承担辖区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业务管理、项目管理、信息管理、培训和技术支持工作。
(十一)玉田县卫生学校。为县卫生健康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股级。核定事业编制5名,其中设校长1名(正股级),副校长1名(副股级)。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主要职责是:根据上级要求,负责组织县卫生健康系统人员业务培训。
(十二)玉田县医院。为县卫生健康局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核定差额事业编制672名,其中设院长1名(正科级),副院长3名(副科级),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定项或定额补助。核定自收自支事业编制12名,用于现有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人员管理,不作为进人依据,随着人员减少即核减收回。
主要职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医疗救护、教学科研、预防保健等方面的工作,提供相关服务。
(十三)玉田县中医医院。为县卫生健康局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核定差额事业编制196名,其中设院长1名(正科级),副院长3名(副科级),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定项或定额补助。核定自收自支事业编制6名,用于现有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人员管理,不作为进人依据,随着人员减少即核减收回。
主要职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突出中医特色,开展医疗救护、教学科研、预防保健等方面的工作,提供相关服务。
(十四)玉田县精神卫生防治中心。挂“玉田县脑科医院”牌子,为县卫生健康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科级。核定事业编制67名,其中设院长1名(副科级),副院长3名(正股级)。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县精神卫生宣传教育工作,承担精神疾病患者的诊断、治疗和跟踪回访工作。
(十五)20个乡镇(中心)卫生院。为县卫生健康局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均相当于正股级。乡镇(中心)卫生院核定差额事业编制621名,各卫生院设院长1名(正股级),副院长1—3名(副股级)。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定项或定额补助。
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党和政府的各项医疗卫生方针政策,协助政府实施农村医疗卫生工作。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开展农村常见病、多发病以及诊断明确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诊疗护理。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做好辖区内传染病的疫情监测、报告、防治工作。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开展健康教育,做好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及精神卫生的干预防治工作。落实国家和省免疫规划的政策措施,开展孕产妇、儿童、老人的保健工作。协助开展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调查和处置工作,承担区域内公共卫生相关信息的收集与报告。开展康复治疗、康复训练,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与服务。承担对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的业务管理和指导。协助做好区域内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等公共卫生工作。协助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乡镇中心卫生院除履行乡镇卫生院职责外,要协助做好对乡镇卫生院基本医疗服务的技术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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