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玉田县亮甲店镇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

发布时间:2020-11-06 09:25     来源:玉田县人民政府
【字体: 】     打印

玉田县亮甲店镇

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

亮甲店镇党委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 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全面领导本镇的工作和基层社会治 理,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 权。亮甲店镇人大是基层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加强基层政权、推 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和政治文明建设。亮甲店镇人民政府是本级 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本级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 职权。亮甲店镇主要围绕加强党的领导、夯实基层政权,促进经 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优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强化社 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改善生 态环境、提升乡风文明等方面履行职能。

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方针政策和决 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本镇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镇党委、人 大、政府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 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贯彻执行法律、法 规、规章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及上级政府的 决定、命令,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 讨论和决定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 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

(三) 组织召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充分行使重大事项决定 权、监督权和任免权,做好人大代表工作,联系选民、反映群众 意见和要求。

(四) 执行辖区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辖区 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健康、体育事业和财政、统 计、民政、司法行政等行政工作。落实辖区内发展规划、专项规 划、区域规划、国土空间规划。

(五) 镇党委领导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 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 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坚持党管武装的根本原则和制度,协调 各方力量,对镇人民武装工作实行统一领导。

(六) 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 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 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 守国家法律法规。

(七)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 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镇单位的干部。做好 人才服务工作。

(八)领导本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 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应急管理、生态环 保、乡村振兴、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防范邪教等工 作。承担民兵预备役、征兵、退役军人服务、拥军优属等工作。

(九)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 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 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 权益。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 习惯。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 由等各项权利。

(十)承办上级党委、人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亮甲店镇设行政工作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财政所),主要承担镇党委、政府日常事务等职责。负责机关综合协调、重要会务及决定事项的督查督办、公文运转、调查研究、综合文 稿的起草及审核、保密机要、档案信息、政务公开、值班及后勤 保障等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辖区内行政村的村务公开工 作;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辖区内行政村的档案管理工作;负责 法治建设工作;负责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执法培训及资格管理、 行政应复应诉、政府法律顾问事务等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负责财政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和预算管理,统一管理本级 各项政府性收支;负责国有资产和政府性债务管理,承担各项财 政性资金监管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大主席团办公室),主要承担基层党组织建设以及党员的发展、教育、管理、监 督和服务工作;负责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完善镇 党委议事规则,建立基层党组织向镇党委定期述职、报告工作制 度,落实“双报到” “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负责建 立健全党建联席会议和兼职委员制度,承担党建联席会议日常工 作;负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具体工 作;负责党的政治思想、宣传、精神文明、党务公开、统一战线、 民族宗教、人民武装有关工作;领导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 群团组织工作;按权限负责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 等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建立健全各项自治制度并予以备案;建 立健全村党组织、村委会、监委会、综合服务站、村集体经济合 作组织协调联动的村级治理架构,规范村级事务运行机制,建设 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负责贯彻执 行党的群众工作方针政策,组织收集村民和单位的需求、诉求, 向上级反映村民的要求、意见和建议;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 工资保险、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加强和规范对派驻机构的管 理;按权限负责村干部的日常管理、考核培训等工作;做好辖区 人才工作;承担人大、政协有关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 其他工作任务。

(三)应急管理办公室(发展改革办公室),负责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消防、防灾减灾救灾等 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加强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 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 责;负责辖区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严格落实 应急管理责任,加强基层综合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保障能力建 设;依法做好辖区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制定本级突发事件应急 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负责辖区消防、防汛抗洪、抗旱、防 灾减灾、护林防火工作;建立健全自然灾害救助款物和捐赠款物 的监督检查制度,并及时受理投诉和举报;负责辖区乡道、村道 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负责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贯彻执行发展改革、社会事务、统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 策规定。负责拟订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做好经济 发展、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市场主体培育、经济运行分析和统 计等工作;负责辖区民政、统计、教育、人口、卫生健康、文化、 体育、旅游、广播电视等社会事务工作;组织实施居家养老服务 工作;负责辖区爱国卫生日常工作;领导辖区内传染病防治工作, 组织开展群众性卫生活动,进行预防传染病的健康教育。完成镇 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生态环境保 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负责辖区范围内的村镇规划建 设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动员和组织社会 力量参与土地调查工作;按权限负责辖区自然资源保护和监管工 作;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职责;按照 职责分工负责辖区河湖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 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协助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地 下水相关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大气污染和扬尘防治工作;落实 属地监管责任,做好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乡村环境保护 和治理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 置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向上级报告;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古 树名木保护工作;在上级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 辖区内绿化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亮甲店镇设事业工作机构

(一)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 治理办公室),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授权,承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严格 落实执法相关制度,健全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负责辖 区内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等工 作,协助做好辖区内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的监督管理工作; 协助有关部门查处传销行为;负责日常养犬监督管理工作,联系 协调执法机关及时处理养犬管理工作中的问题。依托综治平台, 整合各类网格和端口资源,建立上下贯通、全面覆盖、一体化综 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平台,负责信息受理、工单派发、分析研判、 辅助决策和处置上报等工作。分析辖区社会治安形势,做好矛盾 纠纷排查调解有关工作;组织、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打击防 范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做好信访工作,畅通信访渠道、处理来信、 接待来访;承担民间纠纷调解相关工作;承担企业劳动争议调解 相关工作;负责社区矫正有关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 的保护工作;负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 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授权,承担行政审批服务工作。 审批服务流程,健全完善各类制度,推动业务流程标准化, 受理全科化,办理结果便民化,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 工作;负责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开展就业宣传和服务有关工 作;按权限做好残疾人保障工作。负责辖区文化服务工作。组织 开展时政宣传、文体娱乐和科普教育等活动;搜集、整理民间文 化艺术遗产,指导群众发展特色文化产业;负责文物宣传保护工 作;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建立健全全民健身工作协调机制。 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农业综合服务工作。负责实施农业发展规划、农业 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管理服务、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 乡村振兴战略等有关工作;负责辖区内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和 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辖区内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指导和 监督,按分工和权限负责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 责辖区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组织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检查;负责辖 区内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承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相 关工作;按职责分工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农产品 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及时处理并上报有关单位和个人报告的农 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依法组织群众协助做好辖区的动物疫病预防 与控制工作,组织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做好强制免疫工作;负 责组织当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业生产者对农业有害生物实 施综合治理;负责辖区农村扶贫开发有关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化 有关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辖区村容和环境卫生、农村生活污 水管理责任;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协助有关部 门做好辖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公共场所和乡村病死畜 禽收集处理和上报;负责辖区内水土保持工作;负责辖区内人居 环境改善工作;配合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农村供水 用水管理等相关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辖区拥军优属、退役军人服务等工作。贯彻落实退役军 人相关法律规定和政策;负责指导村退役军人服务工作;收集录 入辖区退役军人的身份信息、政策落实、主要诉求等情况;提供 就业创业指导、咨询和服务;宣传退役军人有关政策,培树就业 创业先进典型;组织开展职业教育和免费培训;建立精准帮扶责 任制,开展常态化走访慰问、帮扶解困、化解矛盾和思想政治工 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来信、来访工作;依照法定权限,做好本 辖区拥军优属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领导分工情况

 

1、党委书记:周凌

  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2、党委副书记、镇长:单顺芳

  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分管镇财政所。

  3、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张启明

主持镇人大全面工作,分管招商引资、工业项目建设、经济运行、环保、安全生产、工业统计、工业科技及散煤治理等工作。分管应急管理办公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经济办、环保所、安监站分包韩家林、十五里铺、中辛庄、小金庄、二十里铺、小营、学田庄共7个村。

  4、一级主任科员:臧桂武

分管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革命老区村建设、农村改厕、村内街道硬化、路灯安装项目等工作。分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原乡村振兴办公室分包吴各庄、马店子、孔五官屯、杨五官屯、东中滩、肉张屯共6个村。

  5、二级主任科员:庞利民

    分管民政、扶贫、残疾、移民及移民资金项目实施等工作,分管应急管理办公室扶贫办、民政所分包小狼山、小泉、杨五侯、袁庄、田家围、许家庄、张家围共7个村。

  6、党委副书记:刘小松

分管党建、基层组织建设、宣传、工青妇、双代实施及双代安全管理型煤推广等工作。分管党建工作办公室、分管应急管理办公室双代办分包王庄子、殷家屯、郭庄子、韩河西、韩河东、小韩庄共6个村。

  7、党委副书记、武装部长:刘志国

分管政法综治、信访稳定、铁路护路、禁毒铲毒、民兵武装、退役军人事务、道路交通、村村通项目、农村财经管理行政执法等工作分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司法所行政综合执法队(原信访办、经管站)分包亮水桥、沙沟、东于、西于、姜庄子、亮甲店、焦庄子、幸福庄、张唐庄、黄土岗、胡家坊、西中滩共12个村。

  8、党委委员、副镇长:郭玉强

分管国土管理、城乡规划、农村宅基地、房地产项目、矿山治理、建筑工地及矿山扬尘管控等工作。分管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原国土所分包张各庄、内官庄、高木庄、黄林、何庄子、刘把共6个村。

  9、副镇长:王春静

分管城乡医保、农保、社保、劳动保障、行政审批等工作。分管行政综合服务中心。与刘小松共同分包第四工作片。

10副镇长、派出所长:邓宝刚

  主持派出所工作,协助刘志国同志抓信访稳定工作。

  11、人大副主席:靳

协助主席抓好人大日常工作分管农业、畜牧、水利、林业、高标准农建设等农业开发项目、农业产业化、农业统计、老科协、河道治理、防汛等工作。分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人大主席团办公室。与张启明共同分包第一工作片。

  12、人大副主席:郭立伟

分管教育、文旅卫生、计生、疫情防控、义务献血镇机关管理等工作。分管镇党政综合办公室(镇党政办)、应急管理办公室(原卫计办

  13、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王辉

主持镇纪委全面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审计、督查、党风廉政建设

  14、党委组织委员:王凤飞

分管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人事劳资、团委、妇联等工作。分管党建工作办公室与郭玉强共同分包第六工作片。

15、党委宣传委员、统战委员:范富红

分管意识形态建设、思想宣传网信、精神文明建设、统战、民族宗教及创省级文明城等工作。分管党建工作办公室(原宣传办)。与刘志国共同分包第五工作片。

16、党建办主任(人大主席团办公室主任):韩彬彬

协助副书记、组委抓农村党建、人事劳资、团委、妇联等工作,主持党建工作办公室日常工作。与庞利民共同分包第三工作片。

17、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刘志昆

分管综合行政执法、镇区环境综合整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森林防火、露天烧烤及全镇秸秆垃圾禁烧等工作。分管综合行政执法队。


联系方式:

地址:唐山市玉田县亮甲店镇亮甲店村102国道

邮编:064100

电话:0315-6442388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