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拟定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规范性文件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符合条件消防员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以及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的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县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拟定和落实企业军转干部的解困政策。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家属和符合条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参战民兵民工、消防员等全县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等工作,组织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按权限审核拟列入全国、省级和市级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援助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安全、保密、政府公开、后勤管理等工作。
保障科: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复员干部、伤病残退役士兵和符合条件消防员的接收安置政策落实,负责军队转业干部、转业士官、符合条件消防员档案接收、审查、移交,负责拟订驻玉单位和县直单位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符合条件消防员的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县直单位计划安置和计划外选调工作。拟订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双拥工作科:承担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玉田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业务指导、就业创业扶持、走访慰问、帮扶援助、信访接待、权益保障、信息采集、优抚服务、培树典型、党员管理、其他工作。
玉田县光荣院:负责集中供养孤老优抚对象服务和重点优抚对象疗养工作。
玉田县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接收安置与日常服务工作。
玉田县烈士陵园:负责征集、整理、展示与本地革命斗争有关的文物、烈士斗争史料和遗物。褒扬革命烈士,维护烈士纪念建筑物、保管革命烈士遗骨,建立完善的烈士档案。为社会各界祭扫活动提供服务,充分发挥爱国主义及青少年教育基地的作用。
领导分工:
党组书记:杨金宝
主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全面工作。
局长:赵建廷
主抓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工作。
一级主任科员:朱士武
负责局机关建设、孤老优抚对象集中供养服务等工作,分管局办公室、县光荣院。
一级主任科员:李利民
负责全县退役军人接收安置、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扶持、企业军转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接收安置和日常服务及玉田县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组织协调指导等工作,分管局保障股、县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和友
负责全县退役军人法规权益、北京信访值守等项工作,分管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法规权益股。
二级主任科员:陈朕
负责全县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优抚抚恤等项工作,分管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优抚工作股、中心建设办公室。
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德双
负责全县拥军优属、烈士褒扬、法规权益等项工作,分管双拥工作股、县烈士陵园,与王和友同志共同分管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法规权益股。
三级主任科员:王志永
协助李利民同志分管县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玉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电话:0315-6152855
通信地址: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玉月路489号
主办单位:玉田县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315-611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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