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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生态环境局玉田县分局 2023年第7月份污染源环境监管“双随机”抽查完成情况

发布时间:2023-07-25 11:21     来源:玉田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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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抽查依据

     按照河北省生态环境厅2023“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唐山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完成情况,在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了《唐山市生态环境局玉田县分局2023“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二、抽查主体

唐山市生态环境局玉田县分局委托玉田县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全县纳入动态管理数据库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工作,并将随机抽查作为选取日常监督检查对象的主要方式。随机抽查主体为持有河北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件和环境监察证的玉田县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在编在岗环境执法人员。

三、抽查对象

纳入污染源动态管理数据库中的排污单位作为随机抽查对象。

四、抽查内容

按照《随机抽查市场监管执法事项清单》重点对被抽查单位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环评、“三同时”、排污许可证、环境应急等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五、抽查比例

1、重点排污单位抽查比例:每季度对全县25%的重点排污单位进行抽查。

2、一般排污单位抽查比例:正面清单企业采用非现场监管方式进行检查,每季度实现全覆盖;对非正面清单企业,每季度检查企业数量至少占除正面清单外一般监管对象数量的3%。

3、特殊监管对象抽查比例:每季度按照50%的比例进行抽查。

六、抽查方式

通过河北省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双随机抽查系统随机抽选排污单位和环境执法人员名单。

七、2023年第季度抽查情况

我局2023年第季度通过河北省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双随机抽查系统随机抽选一般排污单位27家、重点排污单位18家、特殊排污单位3正面清单企业32家。其中7月份共完成了42家,发现存在问题企业11共计11个问题,正在依法进行处理。

 

唐山市生态环境局玉田县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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