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内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发办〔2024〕54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25〕12号)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依照河北省生态环境厅转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冀环办发〔2025〕19号)要求,结合我分局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唐山市生态环境局玉田县分局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唐山市生态环境局玉田县分局
2025年5月12日
唐山市生态环境局玉田县分局
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依照河北省生态环境厅转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冀环办发〔2025〕19号)要求,结合我分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明确行政检查主体
唐山市生态环境局玉田县分局是具备法定资格的实施行政检查主体。实施行政检查的人员必须依法取得行政执法证件,除此之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实施行政检查。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或行业专家对行政检查予以协助。根据“谁检查、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原则,各股室、中心要严格落实对行政检查辅助人员的监督管理责任。检验检测机构、科研院所、第三方专业机构或行业专家不得以协助行政检查为名,单独开展行政检查相关现场工作。
二、明确行政检查事项
严格落实行政检查事项清单。根据上级制定的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制定并公开《唐山市生态环境局玉田县分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要科学合理规范联合随机抽查频次,按照双随机工作要求年度内确保各部门联合抽查次数占随机抽查总次数的比例不低于45%,检查事项不得超出备案的《唐山市生态环境局玉田县分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范围。
三、明确行政检查方式
所有涉企行政检查原则上均依托双随机系统开展。联合抽查工作由牵头股室发起、配合股室及时在系统内确认是否参与,原则上各配合股室涉及的均应参与。每个股室每年度对同一家企业仅能发起一次双随机抽查任务,任务完成后由牵头股室组织填报抽查结果,切实提高联合抽查监管效能,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统筹日常监管和专项行动,采用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的形式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原则上不提前设定范围条件,并根据随机抽查对象特点和随机抽查检查内容等,合理确定抽查方式。
四、明确分级分类监管
行政检查结合信用等级分类等因素按照差别化进行监管,将检查对象分为:特殊监管对象、重点监管对象、一般监管对象3类。
(一)一般监管对象:排污许可简化管理类企业季度抽取5%,排污登记类企业季度抽取0.5%,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内企业、大气绩效评级B级以上企业(含B级及行业引领性企业)、信用等级B级以上企业(含B级)具备非现场方式的,一般采取非现场方式核查。
(二)重点监管对象: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类企业、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内企业,季度抽取18%。
(三)特殊监管对象:上一季度被下达行政处罚决定的企业、大气绩效评级B级以下企业(不含B级)、信用等级B级以下企业(不含B级),以及其他环境风险较高企业,季度抽取20%。
五、明确行政检查频次
牵头股室每年度对同一家企业最多申请发起入企检查1次,全局年度检查总频次不得超过2次。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线索确需实施行政检查,或者应企业申请实施行政检查的,不受频次上限限制,但不能明显超过合理频次。对以下检查行为暂不纳入本次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范围:行政处罚立案后的现场检查、整改复查等行为;按保密规定开展的涉密检查行为。
六、明确行政检查程序
法规股牵头结合各股室按照要求及时制定下一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检查计划经分局主要领导(行政执法主体负责人)批准,报县司法部门。各股室开展专项检查前要拟定专项涉企行政检查计划,经评估确需部署的,要严格控制专项检查的范围、内容和时限。专项检查计划要经县政府或者唐山市生态环境局批准后,报县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向社会公布后实施。要按照上级制定的本领域涉企行政检查指引,严格涉企行政检查程序、规范、文明用语。要认真遵守《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严格落实入企扫码进一步规范入企行为的通知》要求,执法人员要严格落实入企审批规定,进入企业务必扫企业专属二维码,填报相关检查信息;执法等各股室开展行政检查要遵守移动执法系统相关规定,实时上传执法记录;指导企业通过河北省生态环境执法服务APP(企业端)了解行政检查结果,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并对检查情况进行服务评价。
七、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通过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相结合,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提升队伍素质及形象。坚决杜绝出现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透明、不文明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培训,通过政策解读、企业座谈等形式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发现、总结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加大宣传推广力度,营造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良好氛围。
主办单位:玉田县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315-611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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