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生态环境局玉田县分局
2025年第二季度污染源环境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完成情况
一、抽查依据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发办〔2024〕54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25〕12号)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依照河北省生态环境厅转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冀环办发〔2025〕19号)要求,结合我分局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唐山市生态环境局玉田县分局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
二、抽查主体
唐山市生态环境局玉田县分局负责全县纳入动态管理数据库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工作,并将随机抽查作为选取日常监督检查对象的主要方式。随机抽查主体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的在编在岗环境执法人员。
三、抽查对象
纳入污染源动态管理数据库中的排污单位作为随机抽查对象。
四、抽查内容
按照《随机抽查市场监管执法事项清单》重点对被抽查单位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环评、“三同时”、排污许可证、环境应急等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五、抽查比例
1、重点排污单位抽查比例:每季度对全县18%的重点排污单位进行抽查。
2、一般排污单位抽查比例:排污许可简化管理类企业季度抽取5%,排污登记类企业季度抽取0.5%,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内企业、大气绩效评级B级以上企业(含B级及行业引领性企业)、信用等级B级以上企业(含B级)具备非现场方式的,一般采取非现场方式核查。
3、特殊监管对象抽查比例:每季度按照20%的比例进行抽查。
六、抽查方式
通过河北省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双随机抽查系统随机抽选排污单位和环境执法人员名单。
七、2025年第二季度抽查情况
我分局2025年第二季度通过河北省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双随机抽查系统随机抽选一般排污单位(持证管理)5家、一般排污单位(登记管理)2家、重点排污单位4家、特殊监管单位1家。共完成了12家,发现存在问题企业1家共计1个问题,现已全部整改完成。
唐山市生态环境局玉田县分局
2025年6月26日
主办单位:玉田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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