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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唐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14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发布时间:2020-01-02 11:28     来源:玉田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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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凤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投入,并加强管理”的建议收悉,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老旧小区存在“绿化面积不达标;基础设施陈旧甚至缺失;消防设备老化、损坏、缺失;房屋保温、隔音、暖气效果差;车辆乱停乱放、门禁措施不到位”等问题。而物业公司所收取的物业费不包括上述项目,上述属于大中型维修,应当使用维修资金。《唐山市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业主(包括已售出公有住房业主)应当按照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维修资金不敷使用的,应当由业主续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当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2008年2月1日前销售楼房时,政府还没有启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没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致老旧小区存在这些现实问题。为解决老旧小区问题,下步我县将采取下列措施:

一是尽快把老旧小区纳入旧改项目进行改造,解决老旧小区存在的问题。目前,我县西王庄工房、玉滨家园二期、金茂华府二期等区域实现了旧改。

二是涉及没有纳入改造范围的小区,研究出台对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政策,加大资金补贴,维修、改造相关的设备设施。

三是加速改水进程,将未实现集中供水小区纳入改造范围。

四是督促物业管理单位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法律法规及物业行业的培训,进一步做好宣传工作,增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支持协调力度,加大日常监督与指导工作,对于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使物业服务企业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转变服务态度,更好地为广大业主提供良好的服务,共同维护业主和物业的合法权益,营造小区和谐氛围。

 

 

玉田县人民政府

2019年6月30日

联系电话:0315-6112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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