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秀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城乡工作者待遇及疫情期间补贴”的建议收悉,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基层的工作者,工作确实辛苦繁杂,可以说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存在工资待遇与工作强度不成正比问题。按照省委组织部等5部门《关于开展〈河北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市委、市政府《坚持党建引领深入推进“六位一体”社区治理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们将研究从以下三方面解决:
核定职业层级。严格对照省《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实施细则》,制定《玉田县薪酬待遇实施细则》,按照工作岗位、社区工作年限、受教育程度、相关专业水平等综合因素核定相应等级,并进行动态调整,确保定有所依,不出纰漏,规范社区工作者岗位与等级相结合的职业体系。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编制管理。连续任职满6年、考核合格的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纳入编制管理,所需编制从县、街道总量内调剂。
健全薪酬体系。严格依据核定等级,精准确定社区工作者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社区工作者薪酬所需经费由市县两级财政负担,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按照省、市有关规定,为社区工作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执行职业津贴。社区工作者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并按照规定登记的,从次月起发放职业津贴。助理社会工作师每月不低于50元、社会工作师每月不低于100元、高级社会工作师每月不低于200元。
针对疫情期间城乡工作者补贴问题,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党员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自愿捐款资金分配使用工作的通知》(冀财社[2020]27号)和省财政厅下发《关于拨付第一批党员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自愿捐款资金的通知》(冀财社[2020]29号)要求,将研究以中共玉田县委组织部、玉田县财政局下发《关于党员自愿捐款资金用于慰问疫情斗争一线人员的通知》,将党员自愿捐款资金用于慰问我县疫情斗争一线人员。根据确定的慰问范围,和省拨付我县的资金额度,具体为无终街道办事处分配8.825万元用于慰问社区工作者,其中包括各街道居委会其他人员、居民小区物业安排的防控人员、无物业小区分包单位安排的防控人员、下沉社区的工作队员、街道及社区居委会掌握的志愿者。
玉田县人民政府
2020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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