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金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村干部激励机制,提高村干部待遇”的建议收悉,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强化党在农村执政的保障基础,充分调动农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按照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村“两委”干部基础职务补贴标准的通知》(冀组字〔2020〕18号)要求,7月份玉田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起草了《关于调整村“两委”干部基础职务补贴标准和追加财政预算的建议》,调整后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人兼”为55908元/年;村党组织书记为37272元/年;村委会主任为27954元/年;其他村“两委”干部为18636元/年,达到省、市最新标准要求。同时,建立农村干部激励机制,一是加强农村干部考核管理,将考核结果与绩效补贴挂钩,切实解决“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二是认真做好面向优秀农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定向考录乡镇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工作;三是适时评选优秀村干部,对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村干部进行表彰奖励,积极推荐优秀农村干部担任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
玉田县人民政府
2020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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