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唐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第162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杨春岭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统筹解决开滦集团林南仓矿遗留问题”的建议收悉,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开滦集团林南仓矿业分公司位于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城西南约12.5公里处的林南仓镇附近,矿井于1985年11月21日正式投产。矿井井田面积为22平方公里,年设计能力为120万吨。根据国资委关于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工作政策,林南仓矿于2018年6月停产,2018年12月12日正式关闭退出。2019年以来,因该矿封井停产后资金紧张,无法按时给付搬迁进度款和塌陷地补偿款,本着“守土有责,履职尽责”的基本原则,我县组织属地镇政府开展大量涉矿隐患排查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并将采煤塌陷综合治理和特色小镇谋划相结合,广泛维护群众利益,统筹解决该矿遗留问题。现结合我县实际,我们将研究从以下三方面解决:
加强沟通对接,全面摸清底数。2021年4月9日,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带队赴开滦集团总部与集团高层就林南仓矿处遗问题进行了深入对接,并达成了初步共识。2021年7月8日,玉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成立了“玉田县林南仓矿遗留问题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对加快推进林南仓矿遗留问题处置和闲置资产盘活工作进行了深入部署,现相关责任单位正按照职责分工扎实推进。2021年7月14日,由县政府牵头,林南仓政府成立了补偿核算落实工作组,开展对镇域范围内的搬迁、塌补等基础性工作的核实核算。截至目前,已对全镇范围内10个村891户搬迁户补偿情况全部纳入了“电脑+实物”的两套档案之中,并对6个村519户波及户维修加固补偿进行了统计汇总,对15个村5948.03亩塌陷地补偿情况立册建档。
加快拨付进度,消除安全隐患。2019年以来,因该矿无生产能力导致资金紧张,林南仓政府多次函告该矿要积极筹措资金并按期拨付塌补款。经多方努力,2019年塌补款足额给付到位,2020年塌补款给付近70%,尾款及2021年塌补款已明确给付日期并向群众告知。仓矿公司逐年对波及范围内的房屋安全等级进行鉴定,对一二级房屋实行一次性维修加固补偿,驻矿工作组现已完成2021年度的房屋安全等级鉴定,正在协调矿方进行全域稳沉鉴定和波及范围内房屋安全的整体鉴定。
盘活矿区资产,推进水镇建设。按照县委“双城多片区”的发展思路,我县已谋划“御仓水镇”特色小镇建设,预计实现仓矿闲置资产盘活和全域开发建设。2021年3月26日,县长办公会通过“御仓水镇”项目采用PPP模式建设和林南仓镇政府为项目实施主体的批复。2021年8月31日,项目顺利通过财政部的入库审核申请,正在进行第一轮的专家评审。下一步,我县将进一步统筹推进采煤塌陷综合治理和特色小镇建设进程。
玉田县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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