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唐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149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关于“协调解决开滦集团林南仓矿遗留问题”的建议收悉,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为妥善解决开滦集团林南仓矿遗留问题,我县于2021年7月6日成立了玉田县林南仓矿遗留问题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主要围绕以下三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全面摸清数据底数。在根据林南仓矿提供的数据基础上,工作小组采取入村访户、实地踏勘、建档分类等方式对搬迁、塌陷地、维修加固的补偿情况进行核实汇总。现摸底工作已全部完成,正研究起草一次性处置林南仓矿遗留问题的建议。
二是着力消除安全隐患。截至目前,已完成2021年度房屋等级鉴定工作,正在出具稳沉报告;对于未签订搬迁协议、未得首付款仍在旧址居住的危房户,要求仓矿公司准备紧急避险方案,每年每户分两季给付避险费用。下步,我县将按照稳沉报告,制定解决方案,确保群众住房安全。
三是全力盘活矿方资产。我县借鉴“南湖经验”谋划了“御仓水镇”项目,预实现林南仓镇全域开发建设。2021年3月26日,县长办公会通过“御仓水镇”项目采用PPP模式建设及林南仓镇政府为项目实施主体;同年8月31日,项目成功通过河北省财政厅入库审核申请;11月完成采购招标公告及专家评审。该项目现完成PPP项目合同签约,预计今年年底进场施工。
玉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7日
主办单位:玉田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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