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 A ) 玉议字〔2024〕15 号
玉田县人民政府
对唐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190号建议的答复
石志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散煤源头治理、联合执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为了进一步有效治理扬尘污染,持续推进空气质量改善,打好蓝天保卫战,把严防散煤复燃工作作为当前大气污染防控攻坚战的重要工作,具体采取措施如下:
一是提前周密安排部署。我县对劣质散煤整治工作高度重视,早研究、早部署,及时启动了2023年秋冬季散煤管控“百日会战”行动,明确了工作目标,细化了工作任务,强化了工作举措,为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开展联合执法,加大散煤管控力度。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我县在辖区范围内开展拉网式排查,2023年以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659人次、车辆1041辆次,对省界接壤区域、乡村集市、农村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无名场院、废旧厂房等重点部位、“禁燃区”和“双代”改造完成区域进行全覆盖排查,全方位联防联控,严防散煤经营“死灰复燃”。同时,严厉打击违法运输、走村串户、游击兜售、网络销售、电话约售等销售劣质散煤的违法行为,对劣质散煤发现就查、露头就打,依法从严从重处罚。2023年以来,共查处违法经营劣质散煤案件7起,查扣劣质散煤40.91吨,全部移交电厂进行销毁处理。
三是落实属地管控责任。全面压实乡镇(街道)、村(社区)“两委”和网格长、网格员属地监管责任,建立领导分包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散煤经营点的摸排,建立健全巡查台账,摸清各村底数,充分发挥村(社区)熟悉情况的优势和基层“哨点”监控作用,有效阻断非法销售劣质散煤渠道。
四是营造散煤整治浓厚宣传氛围。充分利用平面广告、标语、乡村“大喇叭”等多种载体,广泛宣传散煤整治工作及措施,加大对雾霾危害、大气污染防治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对散煤运输车辆治理必要性和重要性认识,自觉拒绝购买、使用劣质散煤。同时完善举报奖励制度,激发群众参与劣质散煤治理的积极性,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努力营造全民共同参与劣质散煤治理的浓厚氛围。
玉田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6日
领导签发:郭斌
联系人及电话:韩易臣,0315-6112198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
主办单位:玉田县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315-611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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