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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申请条件及标准

发布时间:2023-04-03 16:33     来源:玉田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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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扶助对象的条件

1、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2、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1973年到2001年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

3、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年满60周岁。

以上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独生子女意外死亡现无子女家庭且符合国家规定的前三个条件,年满50周岁的提前纳入。

二、补助标准

每人80元/月,年人均9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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