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申请所需材料
1、保障性住房申请表 (居委会、村委会盖章签字;街道办、镇政府盖章签字;民政局盖章)
2、保障性住房年度审核表(居委会、村委会盖章;申请人签字)
3、居委会、村委会证明(住房与收入情况证明)
(1)与申请人同一户籍、为一个基本家庭的同住家庭成员的住房和收入情况证明。
(2)夫妻关系,其中一方与申请人不在同一户籍,须由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村委会开具有无宅基地及房产证明。
4、婚姻证明材料
(1)具有婚姻关系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2)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复印件与离婚协议及未婚证明
(3)无婚姻关系且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男22岁、女20岁)提供单身证明
5、低保户提供低保证等复印件
6、残疾人提供残疾证等复印件
7、有固定工作的,相关单位提供收入证明
8、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据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证明(同一户籍、同住家庭成员)
9、房产交易所开据房产证明(同一户籍、同住家庭成员)
10、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户主页和本人页印于同一张纸
主办单位:玉田县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315-611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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