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战略规划、主要河流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县域内水资源调度。配合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3、按规定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负责提出县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提出县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主要河渠、湖泊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7、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督促指导乡镇水利配套工程建设。
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10、负责贯彻落实党和政府有关水库移民迁建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协调水库移民的搬迁安置,协助地方做好移民生产生活扶持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有关移民基建项目和生产扶持项目的立项、申报及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验收;负责处理水库移民的遗留问题及来信来访工作;协调做好水库移民的稳定工作;负责水库移民统计及信息反馈工作。承担县移民迁建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1、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县域内跨乡镇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2、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组织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办理有关水利涉外事务。
13、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河流湖泊和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玉田县河长制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承担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具体职责: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河长制工作的决策部署,办理县级总河长交办的事项,协助县级河长对各乡镇、各部门履行河长制相关职责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
16、与县应急管理局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重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县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水旱灾害防治工作;会同县水利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县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主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必要时,县水利局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17、与县行政审批局在行政审批方面的职责分工。
县水利局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改进工作方式,强化监管责任,避免监管缺失,做好本部门的决策、规划、行业标准制定工作,强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县行政审批局与县水利局要建立行政审批结果及监管结果通报制度,实现审批部门和监管部门间的信息互通、数据共享,确保审批、监管及时衔接和工作的连续性;县行政审批局与县水利局之间要加强工作联系,建立部门间协商制度。县行政审批局在行政审批过程中需要现场勘察、论证、听证等相关资料的,县水利局要积极配合,并对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及时将上级对口部门涉及政策、会议培训等相关文件,告知县行政审批局并协调上级主管部门,做好审批相关事项的办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编报单位构成看,纳入2019 年度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共1 个,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基本性质 | 经费形式 |
1 | 玉田县水利局(本级) |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
2 | 玉田县水利局河防所) |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 财政性资金零补助 |
3 | 玉田县水利局排灌总站 |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 财政性资金零补助 |
4 | 玉田县水利局灌区中心 |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 财政性资金零补助 |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支总计(含结转和结余)1036.98万元。与2018年度决算相比,收入减少5418.55万元,下降47%,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支出减少53.05万元,下降0.7%,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和压缩经费开支。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002.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02.02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7082.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00万元,占31%;项目支出4882.17万元,占69%。如图所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与2018 年度决算对比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收入6002.02万元,比2018年度减少5418.55万元,降低47%,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本年支出7082.17万元,减少53.05万元,降低0.7%,主要是项目减少和压缩经费开支。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4585.84万元,比上年减少6624.73万元;主要是项目减少,降低59%;本年支出5666万元,比上年减少1153.12万元,降低17%,主要是项目减少和压缩经费开支。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1416.18万元,比上年增加1206.18万元,增长574%,主要原因是支付往年工程款;本年支出1416.18万元,比上年增加1206.18万元,增长574%,主要是支付往年工程款。
(二)财政拨款收支与年初预算数对比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收入6002.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4%,比年初预算增加3204.9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本年支出4965.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比年初预算增加216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完成年初预算164%,比年初预算增加1788.8万元,主要是项目增加;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27%,比年初预算增加751.83万元,主要是项目增加。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比年初预算增加1416.18万元,主要原因是支付了往年工程款;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1416.18万元,主要原因是支付了往年工程款。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082.1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支出1416.18万元,占20%,;农林水支出5666万元,占80%。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 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0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7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公用经费12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4.63万元,完成预算的99%,较预算减少0.37万元,降低0.6%,主要是压缩开支;较2018年度增加33.01万元,增长152%,主要是购买车辆。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本部门2019年度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共0人/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共0人/无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因公出国(境)费支出较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主要是未发生此项业务;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主要是未发生此项业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4.63万元。本部门2019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预算减少0.37万元,降低0.6%,主要是压缩开支;较上年增加33.14万元,增长154%,主要是购买车辆。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本部门2019年度公务用车购置量3辆,发生“公务用车购置”经费支出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较预算增加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较上年增加35万元,主要是购买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本部门2019年度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预算减少0.37万元,降低2%,主要是压缩开支;较上年减少1.85万元,降低8.6%,主要是压缩开支。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本部门2019年度公务接待共0批次、0人次。公务接待费支与预算持平,主要是未发生此项业务;较上年度减少0.134万元,主要是压缩经费。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7个,共涉及资金34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7%。组织对“冀财农【2018】152号2019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山洪灾害防治”“冀财农【2018】152号计量设施安装”等7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5.6万元。对这些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按照绩效设定目标较好的完成了工作任务。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及结果
本部门在今年部门决算公开中反映冀财农【2018】152号2019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及冀财农【2018】152号计量设施安装项目等7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自评依据
(1)山洪灾害防治项目
冀财农【2018】152号下达中央补助资金山洪灾害防治20万元,2019年2月,河北省水利厅编制了《河北省2019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2019年5月21日与河北新港滦博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同,7月2日完工。
(2)计量设施安装项目
2019年5月以冀财农【2019】52号资金下达计量设施安装项目69.3万元,2019年7月河北思禹水利工程有限公司编制非农取水计量项目实施方案,2019年8月16日政府采购备案,9月2日签订合同,9月30日完成安装。
(3) 农业水价改革项目
2019年5月以冀财农【2019】52号资金下达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64万元,2019年7月玉田县水利局编制了《玉田县2019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2019年7月26日唐山市水利局以唐水农【2019】68号对方案进行了批复,项目于2019年8月开始实施,至12月底完成。
(4) 城区自备井关停项目
2019年5月以冀财农【2019】52号资金下达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18万元,2019年11月19日签订采购合同,12月10日前完成自备井的关停及标志牌的安装。
(5) 人饮维养项目
2019年5月以冀财农【2019】52号下达中央补助资金水利工程人饮维养项目65万元,2019年7月9日,唐山市水利局以唐水农【2019】48号文件进行批复;2019年9月30日,唐山市水利局以唐水农【2019】92号文件对结余资金使用进行了批复。2019年8月2日在玉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进行了招标,由唐山远洋潜水电泵有限公司、唐山华运节水灌溉设备有限公司中标,于2019年10月底完成供货,2019年12月21日进行验收,验收合格。
(6) 水利工程维养项目
2019年5月以冀财农【2019】52号下达中央补助资金水利工程水利工程维养项目9.3万元,2019年7月份唐水管【2019】5号批复项目实施方案, 2019年7月17日与玉田县中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合同,7月30日完工。
(7)县域节水型社会项目
2019年5月以冀财农【2019】52号下达中央补助资金水利工程县域节水型社会项目100万元,2019年6月份编制实施方案, 10月份完成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申报材料,12月份完工。
2.自评方式
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研究评价方案,积极谋划评价方法、设定评价指标,抽调专业人员精心组成绩效评价小组,客观评价,圆满完成评价任务。
一是主动与县财政部门进行深入沟通,详细了解项目资金情况,掌握项目资金安排、下达等情况,研究评价工作;二是深入研究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全面系统的评价指标。
3.绩效自评分析
(1)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①资金到位情况
2019年累计下达中央水利发展资金345.6万元,其中:山洪灾害防治20万元、计量设施安装69.3万元、农业水价改革64万元、城区自备井关停18万元、人饮维养65万元、水利工程维养9.3万元、县域节水型社会1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②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底,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支出171.94万元,投资完成率49.75%,其中:山洪灾害防治19.86万元,投资完成率99.3%、计量设施安装5万元,投资完成率7.22%、农业水价改革58万元,投资完成率90.63%、水利工程维养9.2万元,投资完成率98.9%、县域节水型社会79.88万元,投资完成率79.88%。截至2020年6月底,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支出284.34万元,投资完成率82.3%,其中:山洪灾害防治19.86万元,投资完成率99.3%,项目结余资金0.14万元;计量设施安装33.78万元,投资完成率48.75%,结余资金35.52万元;农业水价改革58万元,投资完成率90.63%,项目结余资金6万元;城区自备井关停0万元,原因:城区自备井关闭项目资金18万元,工程开工时间2019年11月19日,完工时间2019年12月10日,由于等待施工单位验收资料,加上疫情期间各地封闭不能进入验收,于2020年6月份才组织验收,目前正在申请资金拨付程序;人饮维养64.42万元,投资完成率99.1%,项目结余资金0.58万元;水利工程维养9.2万元,投资完成率98.9%,项目结余资金0.1万元;县域节水型社会99.08万元,投资完成率99%,项目结余资金0.92万元。
③资金管理情况
资金管理办法健全、规范,拨付工程款时向财政部门提交用款申请,按照工程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要求及合同条款规定及时、准确拨付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不存在滞留、挪用专款现象。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①组织实施
项目严格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四制”,严格按照项目要求落实项目公示、质量检验、项目验收、档案管理等专项工程项目管理程序。
②绩效管理
制定绩效管理办法完善,填报准确、完整,按规定时间报送绩效目标及资金安排情况。
(3)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项目数量指标
Ⅰ.山洪灾害防治项目
编制修订县级预案1个,乡级预案6个、村级预案16个、组织演练1场、培训1次、制作发放宣传手册300本、明白卡1500张,制作安装完成警示牌16个、宣传栏26个。
Ⅱ.计量设施安装项目
新建非农取用水户水量监控设施26处,监控点改造接入1处, 完工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100%。
Ⅲ. 农业水价改革项目
项目涉及19个乡镇90个村10.79万亩耕地进行持续奖补,完工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100%。
Ⅳ.城区自备井关停项目
完成2019年自备井关停,封存14眼,填埋10眼,完工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100%。
Ⅴ.人饮维养项目
用于对我县28处农村饮水工程,进行维修养护,受益人口3.29万人,完工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100%。
Ⅵ.水利工程维养项目
完成三座小(二)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完成三座水库坝坡灌木杂草清理,并在清理后喷洒灭草剂,坝顶安装太阳能LED灯,管理房安装空调,购置雨伞、雨衣、雨靴、救生衣等,完工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100%。
Ⅶ.县域节水型社会项目
创建创建节水型企业9家,创建节水型居民小区5个,节水型机关创建1个,完工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100%。
②项目质量指标
山洪灾害防治项目、计量设施安装项目、农业水价改革项目、城区自备井关停项目、人饮维养项目、水利工程维养项目、县域节水型社会等工程项目已全部完成,工程满足规程规范和设计要求,组织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工程质量合格,不存在质量问题。
③项目时效指标
简述截至2020年6月底,所有项目均已完工并验收。
④项目成本指标
山洪灾害防治项目、计量设施安装项目、农业水价改革项目、城区自备井关停项目、人饮维养项目、水利工程维养项目、县域节水型社会项目工程项目工程单价控制在初设批复单价内,未发现超出概算的项目。
(4)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
山洪灾害防治项目的实施,覆盖5个乡镇12个转移村,750户2656人,增强了山丘区群众主动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水利工程维养项目的实施,覆盖2个乡镇9个村0.8万人,加强了水库安全管理,提高管理人员积极性,确保水库安全度汛;人饮维养项目的实施,对我县28处农村饮水工程,进行维修养护,受益人口3.29万人,提高农村饮水安全供水保证率。
②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
已建工程良性运行,工程使用年限符合工程设计或有关规范标准。
(5)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说明受益群众对项目建设的满意度情况,着重描述满意度调查情况,满意度调查结果。
3.偏离绩效目标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4.综合评价结论
综合评定等级为“优”,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较好,资金效益较高。
5.经验、问题和建议
认真审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对项目实施情况按照指标体系逐项进行对照分析和评价,确定指标分值,客观公正地做好评价工作。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我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12.6万元,从采购类型来看,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4.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0.6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357.7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812.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12.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比上年增加1辆,主要是抗旱划拨的1辆车封存待处置。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8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工作用车。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比上年增加(减少)0套,主要是未购买50万以上设备 ,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上年增加(减少)0套,主要是未购买100万以上设备。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八)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九)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基本建设支出:填列由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所发生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不包括政府性基金、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及各类拼盘自筹资金等。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填列由各级非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备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其他交通费用:填列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十四)公务用车购置:填列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十五)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填列单位除公务用车外的其他各类交通工具(如船舶、飞机等)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经费形式:按照经费来源,可分为财政拨款、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财政性资金定额或定项补助、财政性资金零补助四类。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主办单位:玉田县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315-611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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