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田县人民政府
关于玉田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2024年8月30日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玉田县财政局局长 李金星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作2023度玉田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请予审议。
一、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情况
2023年度,我县国有资产统计数据共涉及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125个。
一是资产基本情况。经统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账面净值,下同)891001.70万元,较上年增长8.55%;负债总额211489.09万元,较上年增长1.06%;净资产679512.61万元 ,较上年增长11.12%。其中:行政单位国有资产600242.19万元,占67.37%;事业单位国有资产290759.51万元,占32.63%。在资产构成上,固定资产129114.30万元,较上年减少10.68%,占资产总额14.49%;流动资产308538.99万元,较上年增长5.85%,占资产总额34.63%;在建工程249557.66万元,较上年增长49%,占资产总额28.01%;无形资产8403.95万元,较上年减少0.87%,占资产总额0.94%;公共基础设施172008.93万元,占资产总额19.31%;政府储备物资8302.96万元,占资产总额0.93%;保障性住房14968.50万元,占资产总额1.68%; 其他资产106.41万元,占资产总额0.01%。
二是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及收益情况。我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配置使用,主要是参照《唐山市市直机关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来执行,购置物品纳入单位年度预算,购买时由财政主管科室审批,限额以上由县采购办公开招标采购,使用年限均达到最高限。在资产处置上,各单位严格执行《玉田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玉政字〔2023〕1号)文件规定。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严格把关,对没达报废年限的资产不予报废;对不符合行政事业单位间相互调拨条件的资产不予调拨;对拟出售的资产,我们均要求资产占有单位先进行资产评估,以确定出售底价,并指定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出售。全年,各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及处置资产收益240.3万元(不含自然资源资产)。我县所属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较少,无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情况。
三是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建设情况。国有资产管理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我县国有资产管理现行模式为:行政事业单位管理资产实物和账务,其主管部门负责各种事项的初核和上报,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主要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制定、资产统计和资产处置的审批。工作中,我们利用财政一体化预算平台资产系统,每年1至3月份开展一次国有资产清查统计工作;利用《河北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月报系统》,每月向省市上报一次国有资产变动情况;利用资产处置自查自纠和资产数据治理之机,严查私自处置国有资产、不上缴处置收入及账外资产。通过各种途径和办法,全面了解各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和资产安全情况。
(二)县属国有企业资产及经营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底,我县共有17家县属国有企业(以财务报表为主)。当前,真正自主生产经营和运营的企业4家(玉田国粮、玉田军粮、玉田建城、玉田振玉),参股企业1家(自来水公司),资产对外整体出租企业1家(玉田牧富),委托经营1家(玉田交通)。其余企业是为服务于我县经济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成立的国有企业,以及为投融资需求成立的政府投融资公司,基本未运营。
一是企业国有资产情况。经统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全县国有企业资产总额335845.75万元,负债总额115079.36万元,所有者权益220766.39万元,资产负债率34%。与2022年同期比,总资产增加13092.39万元,所有者权益增加89279.72万元,负债率减少25%。总资产中大部分是流动资产(资金或注册资本金),有大项固定资产(房屋、土地、大型设备等)的企业仅有7家(玉田国粮、玉田军粮、玉田牧富种猪、唐山域银、建城实业、玉田交通、自来水公司),剩余企业基本都是与其监管单位合署办公、挂靠内部科室办公或租用房屋办公。
二是企业经营运行情况。经统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全县国有企业总收入12525.28万元,净利润-333.83万元。与2022年同期比,总收入增加6401.43万元,净利润增亏180.65万元。在净利润方面,就4家经营性企业而论,玉田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年度净利润为16万元,玉田县军粮供应有限公司年度净利润为4万元,玉田县建城实业有限公司年度净利润为-7.95万元,玉田县振玉置业有限责任公司-258.88万元。其他企业的收入大多为暂存资金的利息记入、租金和政府补贴款。企业经营支出基本用在了人员工资、还贷和基础性工程建设之上。
三是企业国有资产监管情况。为加强我县国有企业资产的监督管理,规范企业经营运行,有效防范债务风险,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财政局重新修订了《玉田县企业(公司)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玉政字〔2020〕30号),2023年1月份县政府正式印发《玉田县企业(公司)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玉政字〔2023〕1号)。当前,我县国有企业都由成立之初的出资单位或承办单位监管运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研究部署重大事项后由行业监管部门审批或上报县政府审批;纪委监委负责企业纪检监督工作;审计局负责各企业年度审计工作;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中心负责财务和资产统计报表及日常业务协调,财政局经建科负责各企业注资及专项款的审核划拨。此外,经营性企业还通过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其年度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审计,严格监督其资本经营情况,确保安全运营规避风险。
四是企业债务风险防控情况。工作中,为有效掌握各企业资产负债数量及结构情况,财政局利用企业每月财务快报系统紧盯企业资产及负债情况。2022年3月初,按照省、市要求将经营性企业玉田县建城实业有限公司和承担政府隐性债务的玉田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玉田县振玉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运行情况纳入了省、市企业财务每月快报及决算系统,以便使其财务运行更加合法化、规范化。2023年,除玉田县牧富种猪繁育有限公司负债达90%外,其余经营性企业资产负债率保持在合理水平(建筑企业70%、社会服务企业60%左右、其他企业60%以下)。
(三)各县属国有企业资产及运行具体情况
1.经营性企业4家:①玉田县建城实业有限公司,由县住建局监管,成立于2016年6月,国有独资公司,累计注册资本金28861.57万元。下设4家子公司:玉田县建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玉田县建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玉田县九天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和玉田县建城水务有限公司。主要承接政府民生和公益类项目建设。2023年,母公司资产总额43803.57万元,负债总额15308.8万元,所有者权益28494.77元;总收入200.88万元,净利润-7.59万元。②玉田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由县发改局监管,成立于2007年1月,国有独资公司,累计注册资本金713万元,主要从事中央粮食储备、进口粮及县级储备粮存储。2023年,资产总额20015万元,负债13801.00万元,所有者权益6214万元;总收入3098万元,净利润16万元。③玉田县军粮供应有限公司,由县发改局监管,成立于2007年1月,国有独资公司,累计注册资本金23万元,该公司实际由玉田国粮公司负责运营,主要从事玉田县境内驻军军粮供应。2023年,资产总额675万元,负债636万元,所有者权益39万元;总收入65万元,净利润4万元。④玉田县振玉置业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3月份由玉田县振玉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名称),由县经济开发区监管,成立于2014年12月,累计注册资本金75550万元。2023年,资产总额103470.59万元,负债479.77万元,所有者权益102990.82万元;总收入2056.22万元,净利润-258.88万元
2.投融资公司5家(含1家被兼并公司):①玉田县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由县住建局监管,成立于2011年12月,累计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2023年,资产总额13402.67万元,无负债,无收入,无利润。2023年11月份被玉田县振玉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兼并。②玉田县玉洁给排水有限公司,由县住建局监管,成立于2010年8月,累计注册资本金1200万元(财政资金注入1020万元,县城内文明街泵站评估注入180万元),2016年底封账以后未运行;2023年,资产总额3182.03万元,负债2299万元,所有者权益883.03万元;无收入,无利润。③唐山域银水业有限公司,由县住建局监管,成立于2010年,为玉田县玉洁给排水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累计注册资本金1498.21万元。主要参与玉田县自来水有限公司和玉田县污水处理厂的投资运营。2023年,资产总额16045.3万元,负债13365万元,所有者权益2680.3万元;无收入,净利润-3.13万元。④玉田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由县财政局监管,成立于2008年11月,累计注册资本金31412.07万元(财政资金注入14000万元、三块国有土地评估注入17412.07万元)。2023年,资产总额100558.87万元,负债62135.6万元,所有者权益38423.27万元;无收入,无利润。⑤玉田县现代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由县农业园区监管,成立于2010年7月,累计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财政资金注入1300万元、县水利局以房屋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评估注入700万元)。2023年,资产总额1299.56万元,负债28.57万元,所有者权益1270.99万元;总收入192.52万元,净利润-10.22万元。
3.服务类公司4家。①玉田县通宇劳务输出有限公司,由县人社局监管,成立于2018年4月,国有独资公司,累计注册资本金200万元。主要从事劳务派遣输出。2023年,资产总额479.99万元,负债36.49万元,所有者权益443.5万元;总收入3768.43万元,净利润11.41万元。②玉田县广电广播电视广告公司,由县融媒体中心监管,成立于1993年11月,国有独资公司,累计注册资本金4.28万元,主要从事对外广播广告经营。2023年,资产总额212.77万元,负债17.7万元,所有者权益195.07万元;总收入 106.5万元,净利润29.84万元。③玉田县新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由县住建局监管,成立于2017年5月,国有独资公司,累计注册资本金50万元,主要从事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三供一业”服务。2023年,资产总额1014万元,负债985万元,所有者权益29万元;总收入391.00万元,净利润13.9万元。④玉田县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由县农业园区监管,成立于2015年5月,国有控股企业,累计注册资本金460万元,神舟数码河北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占股25%,玉田县兴玉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占股75%,主要从事农业产权交易。2023年,资产总额365.76万元,无负债,所有者权益365.76万元;无收入,净利润-3.03万元。
4.金融公司1家。玉田县兴玉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由县农业园区监管,成立于2013年1月,国有独资公司,累计注册资本金5343.4万元。主要从事为县内农业企业担保贷款,收取担保费用、评估费、评审费等。2023年,资产总额6469.74万元,负债20.2万元,所有者权益6449.55万元;总收入82.8万元,净利润69.01万元。
5.资产整体对外出租企业1家。玉田县牧富种猪繁育有限公司,由县农业农村局监管,成立于2004年6月,国有全资公司,累计注册资本金3000万元(玉田县1700万元、唐山市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1300万元)。该公司2018年因猪蓝耳病疫情爆发,捕杀全部存栏猪,致2019年停产停业。按照县长办公会议批准,对该公司整体资产外公开进行了招租,于2021年3月8日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每年100万元的价格成交,租期20年。2023年,资产总额3775.57万元,负债3424.65万元,所有者权益350.92万元;无收入,净利润-14万元。
6.参股企业1家。玉田县自来水有限公司(天津华博占股57.59%,唐山域银占股42.41%),由县住建局监管玉田股份,组建于2013年1月,累计注册资本金13891万元,主要从事城市供水。2023年,资产总额12535.61万元,负债2105.65万元,所有者权益10429.96万元;总收入1564.11万元,净利润-184.92万元。
7.委托经营企业1家。玉田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由县交通局监管。成立于2022年5月23日,累计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主要承担县内交通线路运行。按照玉田县人民政府《关于交通局〈唐运集团玉田运输分公司负责城乡公交一体化运营的请示〉的批复》,2023年1月14日委托唐运集团玉田运输分公司经营。2023年,资产总额8478.64万元(主要资产为104辆公交车),负债375.83万元,所有者权益8102.81万元;总收入581.9元,净利润-181.79万元。
(四)自然资源资产情况
1.基本情况。①土地资源。玉田县国土调查总面积117017.58公顷,主要地类面积为:耕地66105.68公顷,园地4200.21公顷,林地5706.05公顷,草地4250.42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4343.52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676.51公顷,水工建筑用地902.70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5886.68公顷,其他土地3789.37公顷。湿地156.44公顷。②矿产资源。玉田县境内矿产资源主要有煤炭、白云岩、矿泉水、水泥灰岩等,其中煤炭储量3亿吨,白云岩储量40亿吨,水泥灰岩储量280万吨。开发利用的有煤炭、白云岩、矿泉水。白云岩(建筑用白云岩)由于县内2017年非煤矿山已全部到期关闭,年内未生产。③森林资源。全县乔灌木主要品种共32科、40属、70种。截至2023年底,全县绿化总面积358073亩,覆盖率达到20.4%。④水资源。全县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17976万m3,其中,地表水资源量为6194.8万m3,地下水资源量为11719.5万m3。全县地下水可开采量10932万m3,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为256m3,亩均水资源占有量171m3,均低于河北省和唐山市的平均水平。
2.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监管情况。制定印发了《玉田县“田长制”年度考核实施细则》,建成并投入使用玉田县自然资源智能综合监管平台,实现了人防与技防手段相结合,有效遏止违法用地行为。2023年北京督察局例行督察发现问题图斑共6个,面积281.80亩,耕地35.68亩,已全部整改完成,整改完成率100%;2023年土地卫片图斑共1412个,面积7468.74亩,耕地3623.99亩,已整改完成图斑681个,面积5087.25亩,耕地3025.33亩;剩余未整改完成图斑731个,面积2381.49亩,耕地598.66亩,耕地整改完成率为83.48%。矿产卫片执法图斑共78个,已全部按照“月清”要求完成核实对接销号,完成率100%;林业卫片执法图斑共42个,面积316.2亩,已全部按照“月清”要求完成核实对接销号,完成率100%;草地卫片执法图斑共5个,面积192.9亩,已全部按照“月清”要求完成核实对接销号,完成率100%;我县“三区三线”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耕地流出整改任务共计7778.87亩(全部位于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完成整改8361.03亩,整改完成率107.48%。严格落实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控制制度,贯彻执行《唐山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用水总量控制指标(2021-2025年)》文件要求,强化计划用水,分解下达年用水计划,将用水总量指标下达到各用水单位;认真落实《河北省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工作方案》,管控水资源消耗上限,指导企业加强节水改造,多措并举提效率,确保达到省级行业用水定额标准。
(五)县本级公路资产管理情况
1.基本情况。经统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县目前公路总里程1519.98公里,资产总值228946.74万元。其中:县道5条,共计119.61公里;乡道22条,共计362.22公里,村道642条,共计1038.15公里。构建了以县道为主线,乡、村道路为支线覆盖我县20个乡镇的交通网络。
2.管理情况。当前,我县本级公路管理主要由县交通局负总责。管护工作进行了分工:县道和玉滨公路由县交通局负责管护,乡道、村道由所在乡镇具体负责管护。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国有资产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还有薄弱之处。主要表现为:我局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现有3人(2019年因编制调整,更名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担着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及国有企业统计报表工作,在科学化、规范化、全程化监督管理上还不够到位,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还有欠缺。工作中,部分单位存在“重收入、重购置、轻管理、轻处置”的思想认识,资产处置随意性大。今年,县审计局审计财政非税账户收入时,发现上交出租出借资产费用的单位数量与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年度审批资产台账不符。经核查,有的单位虽然将出租出借资产的费用上交至财政非税账户,但未按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要求到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审批或备案。少数单位责任制落实还不到位,资产管理缺乏连续性;个别资产系统填报人员不懂业务,填报资产信息不积极、不认真、不负责,给全县资产清查统计工作造成了被动。
(二)账外资产及自行处置资产的账务还没有全面彻底解决。主要表现为:有的单位还未按照新的会计制度要求,将所有资产记入单位账务。从资产清查情况看,一些单位负责人产权意识模糊,对本单位资产有多少,是否具有产权,是什么性质的产权,还没有做到了如指掌;有的单位账实不符,上报数据不够全面,甚至和年度决算对不上。有的单位对拍卖、报废和调拨的国有资产,没有及时清理核销调整账务,新的国有资产没有及时入账,形成部分账外资产。有的单位资产遗留问题较多,处置较为困难。如:有的单位在未取得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审批情况下,自行将房屋拆旧盖新或置换房产;有的单位新盖办公楼未取得验收证明不能上账,拆除的旧办公楼依然登记在账;有的单位因为种种原因,处置的资产没有审批手续或依据,至今无法销账等问题。
(三)国有企业经营收入及资本收益还很少。主要表现为:由于我县国有企业经营模式单一,有的公司根本未运营,且多为投融资公司,无主业收入,造成了资产总量中流动资产(资金)较多的现象。有的经营性企业由于受外因的影响处于停产状态,负债较多;现运营企业的主业收入由于受市场影响,勉强度日,国有资本运营基本无收益。因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不能列赤字,故我县目前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四)自然资源保护形势依然严峻。乡镇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履行不够到位。如:虽然通过实施田长制等工作举措,我县卫片数量总体呈下降趋势,但个别乡镇管控力度、整改力度不够,屡次出现拆除未尽、复耕不到位、标准不高等问题,甚至整改到位的图斑因后续巡查、监管不到位,再次出现死灰复燃、反复违法问题。同时耕地“非农化”问题仍然存在,耕地保护任务依然十分艰巨。
(五)水污染防治方面还存在短板。我县5条重点河流断面水质考核虽均值达标,但整体水质情况尚不稳定。还乡河受下游水体倒灌影响,2023年5-8月份出现总磷连续超标,但通过申诉,上级未认定超标;蓟运河受非法打捞红虫、田螺影响,国家考核4月、9月、10月化学需氧量出现超标,严重影响我县水环境考核。
三、下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打算
(一)坚决贯彻执行制度规定。认真执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和《河北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冀政发〔2023〕7号),遵照条例高标准管理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在资产配置、处置上下功夫,按照《玉田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严把进出关,联合县机关事务中心制定下发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指导监督县属国有企业学好、用好新修订的《玉田县企业(公司)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真正让企业负责人遵规守矩、按章办事,确保规章制度的严肃性。
(二)做好常规监督检查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的要求,县审计局逐年对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审计,依法加强对国有资产的审计监督。财政局要定期对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及账务进行检查,建立离任资产核查制度,单位领导或资产管理使用人离任时组织核查,办理资产移交和监交手续,确保人走物清,防止人走物没,为审计工作提供有力数据。对县属国有企业进行专项审计外,我们将借助审计中介机构再进行系统审计,切实维护出资人的权益,有效提升企业经营利润,从而使企业把更多的国有资本投向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新兴产业等方面。在县审计局完成审计后,我们将在职责范围内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国有资产处置、出租出借情况进行全面清查统计,彻底纠正有令不行、有章不循、有法不依的违规行为。
(三)严格落实自然资源保护责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推深做实“田长制”机制,加强规划管控,强化用途管制,加强基层执法监管,推进自然资源综合监管平台应用,持续开展日常巡查,切实将人防+技防落到实处。以“长牙齿”的态度严格整治违法用地行为,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牢牢守住耕地红线。
(四)持续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一是加强河道整治及建立水质预警机制。结合相关部门和沿线属地乡镇继续加强五条重点河流日常巡查,消除影响水质的污染隐患。同时,充分利用水质自动站数据及手工监测数据及时分析、查找影响水质原因,发布预警通知。二是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对县域内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郭家桥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保护区内违规建设项目关闭或取缔到位。三是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按照省、市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完成30个村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18个村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四是持续开展农村黑臭水体常态化排查整治,发现问题随查随清、即查即治;有序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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