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玉田县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0-08-05 12:20     来源:玉田县人民政府
【字体: 】     打印
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文本
 
玉田县民政局(本级)
二〇二〇年八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政策、规划,拟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上级关于县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全县社会组织进行监督检查。承担社会组织党委日常工作。
(三)贯彻上级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贯彻上级基层群众自治和城乡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贯彻落实国家、省行政区划和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政策、标准,按照全市地名管理政策、标准,落实相关工作。负责本县行政区域及乡镇、街道办事处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调查论证、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标准地名使用、地名标志设置等地名管理工作。
(六)贯彻上级关于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指导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七)贯彻上级关于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贯彻上级关于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生发展。
(十)贯彻上级关于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贯彻上级关于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贯彻上级关于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编报单位构成看,纳入2019 年度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共 1个,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单位名称单位基本性质经费形式
1玉田县民政局行政单位财政拨款






 局机关内设机构2个,局系统下设属事业单位13个。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总收入12473.57万元,其中包含本年收入12035.31万元、上年结转438.26万元;2019年度支出11978.98万元。与2018年度决算相比,本年收入减少了26.75万元,减少了0.22%;本年支出增加503.98万元,增加了4.39%,主要原因是人员特困户、低保户提标扩面。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2035.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035.31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1978.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3.35万元,占4.37%;项目支出11455.63万元,占95.63%;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与2018 年度决算对比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形成的财政拨款收入12035.31,比2018年度增加26.75万元,减少了0.22%;本年支出增加503.98万元,增加了4.39%,主要原因是人员特困户、低保户提标扩面。
(二)财政拨款收支与年初预算数对比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760.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91%,比年初预算增加了2956.75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缩减开支;本年支出11978.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67%,比年初预算减少了3056.84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缩减开支。
  •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978.98万元,主要用于民政管理事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安排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 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3.35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97万元,完成预算的63.12%,较预算减少2.32万元,减少36.88%,;较2018年度减少了1.23万元,减少了23.65%,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xx万元。本部门2019年度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共0人/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共0人/无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因公出国(境)费支出较预算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7万元。本部门2019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预算减少0.53万元,降低11.78%;较2018年减少了1.23万元,减少了23.65%。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本部门2019年度公务用车购置量0辆,发生“公务用车购置”经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公务车购置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持平,无增减变化。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本部门2019年度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预算减少0.53万元,降低11.78%;较2018年度减少了1.23万元,减少了23.65%。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本部门2019年度公务接待共0批次、0人次。公务接待费支出较预算减少0万元,与上年支出持平。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玉田县民政局团结带领全县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坚持抓班子、带队伍,紧紧围绕“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工作目标,坚持“追求卓越、事争一流”的工作标准,真抓实干,大胆创新,着力打造“开放民政、效益民政、务实民政、创新民政”,夯实民生保障基础,推进城乡一体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社会救助能力建设,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为建设经济强县,美丽玉田做出积极贡献。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45万元,比2018年度减少13.20万元,降低了19.51%,主要原因是缩减开支。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0.57万元,从采购类型来看,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0.57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0.5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与上年持平。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无其他用车。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与上年持平 ,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与上年持平。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八)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九)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基本建设支出:填列由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所发生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不包括政府性基金、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及各类拼盘自筹资金等。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填列由各级非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备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其他交通费用:填列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十四)公务用车购置:填列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十五)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填列单位除公务用车外的其他各类交通工具(如船舶、飞机等)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经费形式:按照经费来源,可分为财政拨款、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财政性资金定额或定项补助、财政性资金零补助四类。
 
第四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见附件:

玉田县民政局(本级).XLS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