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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田县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0-08-05 17:10     来源:玉田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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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田县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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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组织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负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对县政府政策措施、规范性文件和合同协议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县政府交办的涉法事务。 
(3)承担统筹推进玉田县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承办行政复议案件;受县政府委托,代理行政诉讼案件案件的应诉工作;指导全县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4)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全县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社会建设;指导全县基层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全县人民调解工作;负责和指导全县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司法所建设。
(5)负责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全县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6)负责制定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负责全县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监督管理工作。 
(7)负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8)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编报单位构成看,纳入2019 年度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共 1个,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单位名称单位基本性质经费形式
1玉田县司法局行政单位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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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初结转和结余157.15万元,本年收入1558.47万元,本年支出1449.99万元(含结转支出),用于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65.63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558.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58.47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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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449.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2.47万元,占71.9%;项目支出407.53万元,占28.1%;经营支出0万元,占0%。加载中...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与2018 年度决算对比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形成的财政拨款收支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其中本年收入1558.47万元,比2018年度增加785.67万元,增长101.67%,主要是我单位全体在职人员政法委机关津贴2019年2月落实并补发两年追加到当年预算,当年人员工资上涨人员经费预算增加;我局招录社会工作者85名全年工资保险经费及追加18年补发经费、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纳入2019年预算。;上级转移支付专项资金收入增加。本年支出1449.99万元,增加834.60万元,增长135.62%,主要是我单位全体在职人员政法委机关津贴2019年2月落实并补发两年追加到当年预算,当年人员工资上涨人员经费预算增加;我局招录社会工作者85名全年工资保险经费及追加18年补发经费、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纳入2019年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支与年初预算数对比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58.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13%(如图4),比年初预算增加216.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预算收入追加;本年支出1449.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05%,比年初预算增加108.02万元,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主要是预算追加调整。
  •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49.9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类)支出1449.99万元,占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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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 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42.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61.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公用经费 180.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77万元,完成预算的75.40%,较预算减少1.23万元,降低24.60%,主要是我局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较2018年度减少5.99万元,降低61.37%,主要是我局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本部门2019年度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共0人/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共0人/无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我局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持平,与2018年度决算支出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7万元。本部门2019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预算减少1.23万元,降低24.60%,主要是我局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5.99万元,降低61.37%,主要是我局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本部门2019年度公务用车购置量0辆,发生“公务用车购置”经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较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我局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经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持平,与2018年度决算支出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本部门2019年度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预算减少1.23万元,降低24.60%,主要是我局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本部门2019年度公务接待共0批次、0人次。我局未发生公务接待经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持平,与2018年度决算支出持平。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9年度虽未对预算项目进行绩效评价。但是严格按照预算相关规定执行预算,充分发挥预算资金使用效益,提高预算执行效率。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0.65万元,比2018年度增加110.7万元,增长158.26%。主要原因是2018年补发的劳务派遣社工经费财政下达到公用经费里面的劳务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53万元,从采购类型来看,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9.5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39.5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9.5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比上年增加(减少)0辆,无变化。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比上年增加(减少)0套无变化,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上年增加(减少)0套,无变化。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无收支及结转结余情况,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以空表列示。
2.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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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八)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九)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基本建设支出:填列由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所发生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不包括政府性基金、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及各类拼盘自筹资金等。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填列由各级非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备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其他交通费用:填列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十四)公务用车购置:填列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十五)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填列单位除公务用车外的其他各类交通工具(如船舶、飞机等)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经费形式:按照经费来源,可分为财政拨款、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财政性资金定额或定项补助、财政性资金零补助四类。

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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