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玉田县信访局2019年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0-08-05 14:05     来源:玉田县人民政府
【字体: 】     打印


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文本
 

玉田县信访局
二〇二〇年八月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研究提出全县信访工作的思路,贯彻执行上级政策法规,拟定全县信访工作方针政策。
2
、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受理群众网上投诉,查办信访,负责人民群众建议征集工作。
3
、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全县信访形势及信访工作状况,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
、参与组织、协调、指导全县社会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工作,协助保障国家、省、市和县重大政治活动顺利进行,参与处理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
5
、督促检查和指导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部门的信访工作。对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信访工作年度责任目标进行考核,对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年度刺目桔有关信访工作进行考核。
6
、协助国家信访局、省信访局和市信访局处理玉田县群众进京、赴省、到市上访工作,综合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重要信访问题,协助公安机关维护县委、县政府机关正常工作秩序。
7
、负责县级领导公开接访和省、市、县级领导包联信访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
8
、承担玉田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9
、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国家信访局、省信访局、市信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编报单位构成看,纳入2019 年度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共1 个,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基本性质

经费形式

1

玉田县信访局(本级)

行政单位

财政拨款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含结转和结余)470.05万元。与2018年度决算相比,收入增加120.07万元,增长34.31%,主要原因是信访维稳工作经费增加,办公用房年久失修维修费用增加。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总计(含结转和结余)470.05万元。与2018年度决算相比,支出增加120.07万元,增长34.31%,主要原因是信访维稳工作经费增加,办公用房年久失修维修费用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37.1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7.10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92.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2.12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与2018 年度决算对比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形成的财政拨款收支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其中本年收入437.10万元,2018年度增加150.09万元,增长52.29%,主要是增加信访维稳经费;本年支出392.12万元,增加95万元,增长31.97%,主要是增加信访维稳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支与年初预算数对比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7.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05%,比年初预算增加113.4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增加信访维稳经费;本年支出392.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16%,比年初预算增加68.4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主要是增加信访维稳经费。
 

·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92.12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92.12万元,占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
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2.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209.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公用经费 182.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购置。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7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预算持平;较2018年度增加0.5万元,增长9.47%,主要是进京赴省维稳任务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本部门2019年度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共0/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无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与预算持平、与2018年度决算支出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78万元。本部门2019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预算增加0.28万元,增加5.09%,主要是进京赴省维稳任务增加;较上年增加0.5万元,增加9.47%,主要是进京赴省维稳任务增加。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本部门2019年度公务用车购置量0辆,发生公务用车购置经费支出0万元。。与预算持平、与2018年度决算支出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本部门2019年度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预算增加0.28万元,主要是信访维稳任务繁重;较上年增加0.5万元,增长9.47%,主要是进京赴省维稳任务增加。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本部门2019年度公务接待共0批次、0人次。公务接待费支出较预算降低100%;较上年度决算支出持平。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全县各部门的大力协助下,较好的完成了规划目标。
一是畅通信访渠道,提高信访事项办理质量和效率。二是妥善处置非正常访,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三是推动重要信访事项解决,规范信访事项办理、终结,用好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四是进一步提高信访干部业务能力;吸收可行建议,改进信访工作;提高信访信息化应用水平。保障机要邮件正常传递和信访群众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确保会议正常召开。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2.49万元,比2018年度增加56.65万元,增长45.02%。主要原因是信访维稳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从采购类型来看,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与上年持平。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与上年持平,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与上年持平。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以空表列示。
2.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三部分 相关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八)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九)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基本建设支出:填列由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所发生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不包括政府性基金、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及各类拼盘自筹资金等。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填列由各级非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备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其他交通费用:填列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十四)公务用车购置:填列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十五)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填列单位除公务用车外的其他各类交通工具(如船舶、飞机等)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经费形式:按照经费来源,可分为财政拨款、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财政性资金定额或定项补助、财政性资金零补助四类。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玉田县信访局2019决算公开表格.xls


网站地图